芒康县人民医院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20-03-03 00:32:57 来源:芒康县政府新闻网_昌都市_西藏 作者:芒康县网信办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芒康县人民医院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尊敬的各位公众:

你们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①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②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依照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根据以上规定芒康县人民医院新建工程已于2017年11月3日~2017年11月30日进行了首次网络公示,网址:http://www.xzmk.gov.cn/ggtz/201711/t20171103_2018968.html。目前,环评工作已经进行到一定程度,为使公众对该项目有更进一步的了解,评价将芒康县人民医院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的简要内容进行第二次环评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芒康县人民医院新建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芒康县G214绕城路与宁静路相交路口东北侧

总用地30770.5m2,总建筑面积33282.8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门诊住院综合楼、传染病楼、制氧站及高压氧站、食堂及洗衣房、办公及倒班楼,根据功能不同分为急诊科、内科、儿科、外科、放射影像科、妇产科、五官科、康复科、肠胃科、特色专科、超声科、体检中心、呼吸传染科、肠胃传染科等。医院设置床位240张(其中传染病床位20张),门诊设计最大接待能力328500人次/年(即900人次/天)。

二、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大气:环境现状各监测指标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有一定的环境容量。

地表水:芒康县嘎托河水体中各污染物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水质较好,有一定的环境容量。

声环境:项目所在地昼、夜间声环境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功能区标准,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三、生产工艺简述

本项医院运行过程主要工作是诊断、治疗。

图3-1  医院工作流程及产污环节

四、采取的相关措施及其影响分析

1、废气防治措施

废水处理站的臭气经除臭去味处理满足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引至食堂屋顶排放,项目各废气排口均远离周边建筑,对医院及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水防治措施

检验室废水(除含重金属的检验废水单独收集作危险废物外)应根据使用化学品性质单独预处理,项目传染病区污水在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前必须预消毒,食堂废水经隔油预处理,以上预处理废水与其他医疗废水一起进入污水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的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嘎托河。项目废水量小,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再经过地表水体的稀释、降解等,对水环境的影响小。

3、噪声防治措施

对于产生噪声的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建筑隔声、柔性连接等降噪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统一处理;餐饮垃圾交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医疗废物采用特殊标准的塑料袋或容器分类收集,医疗危废(包含特殊废液和废活性炭、废水处理站污泥、栅渣等),这些危险废物均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纸品废包装等可回收利用一般固废交废品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制氧机更换的废分子筛交厂家回收利用。医院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五、产业政策和规划符合性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分为鼓励类、限制类、禁止类三种。拟建项目属于鼓励类第三十六款(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第29条中的 “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2009年3月17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其中第三条中第(四)点强调“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和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体系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建立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促进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本项目属于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符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六、意见征求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简本发布后,征询对象包括项目周边居民区有关人员,主要意见征求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很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2、您是否知晓本项目的基本情况?

□了解   □知道但不了解   □不清楚

3、本项目建设对周围居民的影响主要有?

□噪声   □废气   □废水   □固废   □无影响

4、您认为项目建设是否有利于居民就医?

□有利   □不利   □不明显

5、您认为本项目建成后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有正影响   □负影响可以接受   □无影响

6、您对本项目建设的综合意见是?

□支持   □无所谓   □反对

7、如果您对本工程环保措施还有什么具体建议和其他任何想法,请把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

七、反馈方式和期限

本次公示有效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果您需要对本项目进行更为详细的了解或有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下面所列的联系方式,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芒康县人民政府

联系人:舒承章

联系电话:18082965610

地址: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邮编:854500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宏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渝州路17号

联系人:高工

电话:023- 61513290

邮寄地址:重庆市石桥铺渝州路17号

邮编:400039

在此对您的积极参与表示衷心感谢!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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