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康县人民检察院荣获市级“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2020-09-21 08:00:00 来源:芒康县政府新闻网_昌都市_西藏 作者:芒康县网信办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QQ截图20200921102911.png

本网消息  近年来,芒康县人民检察院以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和预防青少年犯罪为重点,多措并举,不断强化未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创新化,被共青团昌都市委员会授予2019至2020年度昌都市市级“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芒康县人民检察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长期以来,在维护青少年权益中,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着力构建“教育、保护、帮教”的青少年维权工作体系,积极落实社会调查、法定代理人及合适成年人到场等未成年人特殊诉讼程序,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均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检察官专人专办,案件审结后一律落实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消除未成年人被贴上“标签”的风险。深入推进普法宣传工作,由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在开学、寒暑假前期等节点送法进课堂,通过开展“法治进校园”、“同舟共济、检护明天”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提高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与公安、共青团、妇联、教育、民政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执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联席会议机制》,形成保护未成人的工作合力,从制度层面明确各个部门的未成年人保护职责,推动检察机关与司法部门、政府机构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合作制度化,把衔接配合机制法治化、规范化。

今后工作中,芒康县人民检察院将不负荣誉,继续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青少年维权岗为平台,创新校园法治宣传方式,积极探索工作新路径,为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