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自治区下达财政专项扶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81万元,按照《关于同意实施2020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的批复》(阜扶领【2019】29号),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上户沟乡黄山村村庄道路建设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1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100万元。实施内容:修建黄山村村内道路2公里,路面宽4米,柏油路。 2.上户沟乡白杨河村道路建设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95万元,资金来源: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81万元,不足部分由其它扶贫项目结余资金或市财政承担。实施内容:修建白杨河中心村中心片区巷道1.7公里,路面宽4米,柏油路。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项目批复后不得对项目、资金进行调整和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资金用途; 二是不得随意扩大资金使用范围; 三是严禁挪用、滞留和挤占项目资金,确保专项资金安全运行。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0年财政扶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监督电话:0994-3222782 中共阜康市委统战部 2020年3月8日 责任编辑:周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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