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木垒县2021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834万元,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834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按照昌州财农(2020)56号文件,经木垒县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二、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公告单位:木垒县财政局 监督电话:0994-4824685 通讯地址:木垒县园艺东路
木垒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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