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第一批长沙县科技计划项目专家验收答辩的通知

2021-01-29 08:00:00 来源:长沙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按照《长沙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长县科发〔2020〕2号)、《长沙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县科发〔2020〕10号)、《长沙县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实施细则》(长县科发〔2020〕34号)要求,我局将对已参加现场验收的科技计划项目开展专家验收答辩工作,请相关单位做好答辩准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1.2021年2月2日(星期二),上午场8:30开始,下午场13:00开始。各单位具体答辩时间见附件《2021年度第一批长沙县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答辩安排表》。

2.答辩单位请参照本组答辩开始时间,在答辩前30分钟签到候场,请及时进场答辩,原则上未按时参加答辩者作弃权处理。

3.重点项目答辩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中项目陈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专家质疑,项目验收单位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一般项目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其中项目陈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专家质疑,项目验收单位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答辩地点

长沙县开源大剧院二楼(长沙县开元中路与天华中路交叉路口往东约100米(湘商•世纪鑫城))。

三、参加人员

项目负责人、首席专家、财务负责人。原则上项目负责人为主答辩人。

四、答辩要求

1.参加项目验收答辩的单位提前准备好答辩汇报材料(无须准备PPT),请财务负责人带上涉及到科技部门拨付资金的账簿及原始凭证,以便答辩时使用。

2.请答辩单位安排好时间并保持通讯畅通。答辩单位人员进场答辩前请将手机关机或调为振动状态。

3.答辩单位人员进入答辩室后,不得与专家打招呼和交换名片,不得向专家评委及工作人员询问答辩结果。

4.答辩结束后,答辩单位人员即可离开。

五、答辩要点

技术指标完成情况、销售收入、税收等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

六、其他相关要求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所有参加人员配合出示湖南居民电子健康码,测量体温,并全程佩戴口罩,适当保持距离,不要聚集。

七、联系方式

    长沙县生产力促进中心,1206办公室,0731-84013424。

   附件:2021年度第一批长沙县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答辩安排表

                  长沙县科学技术局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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