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星沙商圈网上年货节项目的采购公告

2021-02-01 08:00:00 来源:长沙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长沙县商务局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资格证明资料参与资格审查及后续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星沙商圈”网上年货节

2、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激发消费潜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拟举办2021年星沙商圈网上年货节活动,通过利用全媒体矩阵对各协办商超的线上平台以及主题促销活动进行整合宣传,为消费者提供网上购买年货的服务信息,为各大商超进行宣传引流。

(2)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

(3)验收标准

    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所有服务内容按要求执行到位。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4)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服务费用,包括执行项目费用的单价、总价、税费及不可预计费用,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及需要提供服务,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二、采购项目预算

7.8万

三、供应商资质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需具备新媒体宣传矩阵,微信公众号、抖音号需拥有一定的粉丝基础,能够独立开展活动宣传策划执行。

3、供应商须递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详见附件

采购公告2.1(附件).docx

(供应商递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2)法人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1、按本邀请公告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证明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2月3日17时(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递交的资料将被拒绝接收。(无需报名)

3、资格证明文件送至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11楼1133办公室。

4、长沙县商务局采购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公告期限

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3日止(非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沙县商务局            

联 系 人:陆先生

电      话:0731-84022501

地   址: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11楼商务局(望仙东路598号)

长沙县商务局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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