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由企业申请,我局依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及规定的程序对以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实施行政许可审查,审查结果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第58号)的规定,经核准颁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监督电话:0731-89965821 传 真:0731-89965849 通讯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东路189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 邮政编码:410016
长沙市芙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