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督抽检,芙蓉区有一批次食品不合格,是: 标称长沙市芙蓉区胡坚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黑鱼”所检项目“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一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长沙市芙蓉区胡坚水产经营部开展执法检查。经现场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批次“黑鱼”。经立案调查,长沙市芙蓉区胡坚水产经营部购进不合格批次食用农产品黑鱼13.5斤,货值101.25元,当天已使用完毕,无库存。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认定长沙市芙蓉区胡坚水产经营部履行了部分进货查验义务,决定对当事人减轻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3.75元;2.罚款2000元。
长沙市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