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平高科技园管委会、湘湖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机关各单位: 区人民政府决定: 戴建林同志任市政公司经理、城管局副局长(兼); 欧转同志任市政公司副经理,免去其园林公司副经理职务; 朱卫东同志任园林公司经理、城管局副局长(兼),免去其湘湖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谭自然同志的住房保障局局长职务; 余新春同志任住房保障局局长,免去其环卫公司经理、城管局副局长(兼)职务; 梁卫同志任环卫公司经理、城管局副局长(兼)。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 2014年6月17日 |
隆平高科技园管委会、湘湖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机关各单位: 区人民政府决定: 戴建林同志任市政公司经理、城管局副局长(兼); 欧转同志任市政公司副经理,免去其园林公司副经理职务; 朱卫东同志任园林公司经理、城管局副局长(兼),免去其湘湖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谭自然同志的住房保障局局长职务; 余新春同志任住房保障局局长,免去其环卫公司经理、城管局副局长(兼)职务; 梁卫同志任环卫公司经理、城管局副局长(兼)。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 2014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