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市芙蓉区历史沿革

2019-11-12 13:01:13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 芙蓉区地域系长沙古城的一部分。长沙地名《战国策》中已有记载。长沙称郡始于秦。秦始皇统一中国置三十六郡,其中有长沙郡;吴芮被封为长沙王,传五代,治湘县(今长沙);长沙筑城始于吴芮。

  西汉建长沙国,改湘县为临湘。汉景帝元年(前156年),封十子刘发为长沙王,筑有思母台,后世称定王台,遗址尚存。

  东汉改长沙国为长沙郡。三国时长沙郡隶属吴国。西晋置湘州,治临湘(即长沙),辖长沙等郡。

  南朝改临湘为湘州,隋改湘州为潭州,改临湘为长沙县,长沙县名始于此。

  隋大业三年(607年)废潭州置睫沙郡,唐贞观时又为潭州。

  唐玄宗天宝年间又改为长沙郡。

  五代时后梁封马殷为楚王,建楚国,都长沙;改长沙为府,为长沙称府之始。

  宋初复置潭州长沙郡,属荆湖南路,治所潭州(即长沙)。宋末设善化县。

  元置湖广行省湖南道宣慰司,领九路三州,长沙属潭州路(后改天临路),治所长沙。

  明设省,为湖广布政使司,长沙为府(藩王府)。朱元璋子朱梓为潭王,建潭王府,八传而亡。东牌楼、端礼街,八角亭、走马楼、紫荆街一带均为王府宅院之内。

  清沿明制,康熙三年(1664年),置湖南布政使司,湖南为省,长沙遂为省会。长沙属长宝道,治所长沙,称府。长沙县、善化县隶属长沙府。省、道、府、县治所同城。长沙府治设长治路,旁有府正街、府东街;长沙县署设连升街(今属西区),善化县署设鸡公坡,旁有县正街(今属南区)。

  长沙城内以东起落星田、经大观园、石乐私巷、息机园、万庆街、万福街、万寿街、皇仓街、藩城堤至落棚桥一线为界(大致为今天五一西路)以北属长沙县,以南属善化县;东区地域跨两县,分属长沙县下铺、中铺和善化县12铺、14铺。杨家山一带属善化一都、瓦屋街、姚家巷一带属长沙县明道都。民国元年(1912年),废府并县,善化并入长沙县,治所在长治路府署旧址。

  民国三年(1914年)改长宝道为湘江道,治长沙。民国九年(1920年)长沙县设长沙市政厅管理市政。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国民政府颁布《市组织法》,举办地方自治。同年十月一日,长沙市政府成立。城内分四区。城东为第一区。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6月1日,一区区公所成立,为市政府派出机构。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市区扩大,近郊设文艺、会春、金盆、岳麓四乡;城内四区改设八镇。一区划分为南阳镇(南阳街片)、端履锁(八角亭片)。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11月,日军侵犯湘北,当局实行焦土抗战;11月12日夜,军警烧城,市区顿成火海,史称“文夕大火”。市区一片废墟,东区房屋80%被毁,人民生命财产损失惨重。市政府裁撤,区行政归长沙县管辖。同年11月20日,成立长沙市火灾临时救济委员会,处理善后,恢复城南,城北两镇,东区归入城南镇。

  民国三十年(1941年)1月,长沙县政府呈准将城南、城北两镇改为东、南、西、北四镇;次年,改镇为区。

  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6月,日军侵占长沙,成立日伪市政府及“维持会”。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2月成立日伪城东镇公所。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15日,日军宣布无条件投降,抗战胜利,长沙光复。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1月,长沙市政府派员接管日伪城东镇镇公所,并成立长沙市政府东区区公所。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8月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城,长沙和平解放。8月24日,毛赓平受市政府委派:接管城东区区公所;原区长曹啸生办理移交,人员、武器、物资、档案均造册签交,原区公所有区长、区队副各1名,干事、区丁各四名,保长、保队副、保丁各9人以及文书、档案等;自卫大队直属中队移交步枪16枝,机枪2挺,原国民党在东区统治宣告结束。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当天,城东区人民区公所诞生;为市政府派出机构,为科级,毛赓平任第一任区长。

  1951年9月25日召开城东区首属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成立城东区人民政府,升为一级政权。

  1955年6月1日,区人民政府改为区人民委员会,区名去掉“城“字,改称东区。

  1960年4月,成立天心阁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与区人民委员会台署办公,辖解放路、府后街、中心点、东大路、长治路及五里牌分社。

  1961年9月,撤销天心阁人民公社,恢复区人民委员会。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区人民委员会遂陷入瘫痪。

  1968年9月16日,由人民解放军支左部队代表、干部代表、群众代表组成三结合领导班子,成立东区革命委员会。

  1980年5月,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东区人民政府,同时撤销东区革命委员会。

  1984年4月、1987年3月先后召开区第八屠、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领导班子。

  1996年6月19日,长沙市撤销东区,成立芙蓉区,辖原东区韭菜园、府后街、五里牌、浏正街、文艺路、解放路、都正街、朝阳街、人民路9个街道办事处,原郊区马王堆(不含五一、火焰、友谊、高桥4个村)、东岸2个乡和火星镇、湘湖渔场、国营东屯渡农场。区政府驻韭菜园路62号。行政区域四至范围:东面以东岸乡与长沙县星沙镇、榔梨镇乡界为界;南面以原东区与南区界沿人民路至花桥及浏阳河为界,与雨花区接壤;西面以黄兴路为界;北面以中山路、八一路、迎宾路、湘湖渔场、马王堆乡、东岸乡与综合农场乡(场)界为界,与开福区毗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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