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天宁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销公告(2020年第1号)

2020-01-16 08:00:00 来源: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 作者: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关于加强变型拖拉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省政府〔2009〕40号)《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天宁区连续2年以上(含2年)未按规定参加定期检验或已达到强制报废使用年限的2台变型拖拉机,连续三年未参加安全检验的9台拖拉机和1台联合收割机,予以公告注销,未收回的号牌、证件公告作废。


附件:注销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号牌号码


常州市天宁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1月16日


附件:

注销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号牌号码

号牌号码

号牌号码

号牌号码

号牌号码

苏0402017

苏0402012

苏0400751

苏0401938

苏04N1765

苏04N1055

苏0430197

苏04N1311

苏04N1692

苏04N1988

苏0431333

苏043020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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