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大邑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12月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19-12-18 14:57:00 来源: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成都市大邑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公众反馈意见时间(7个工作日):2019年12月18日-2019年12月26日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批复文件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日期

批复文件

1

成都市大邑生态环境局关于成都锐达鑫机械有限公司年产200吨阀门配件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成大环评审〔2019〕63号

2019年12月17日

成都市大邑生态环境局关于成都锐达鑫机械有限公司年产200吨阀门配件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二、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大邑县晋原街道潘家街四段9号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科

联系电话:028-88221896

联系传真:028-88222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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