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大邑县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大防控指〔2020〕84号)精神,3月27日,县文体旅局联合公安部门对文化市场复工复产情况、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情况、防护防疫物资(口罩、消毒水、酒精、紫外线空气消毒灯、空调系统专用消毒剂、洗手液、体温枪等)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督导,对业主遇到的问题、难题予以协调指导,稳步推进了我县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游艺场所等有序恢复营业工作。 |
根据《大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大邑县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大防控指〔2020〕84号)精神,3月27日,县文体旅局联合公安部门对文化市场复工复产情况、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情况、防护防疫物资(口罩、消毒水、酒精、紫外线空气消毒灯、空调系统专用消毒剂、洗手液、体温枪等)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督导,对业主遇到的问题、难题予以协调指导,稳步推进了我县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游艺场所等有序恢复营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