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2017)金堂县不动产权第0020410号遗失声明 来源:金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

2009-12-31 21:56:00 来源:金堂县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金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李奇所有的位于金堂县赵镇金泉路66621单元186(房屋/土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证号:(2017)金堂县不动产权第0020410)已遗失,现权利人李奇申请遗失补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奇

20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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