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安羽所有的位于金堂县淮口镇兴淮大道223号1栋9单元2层1号(房屋/土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金堂国用(2011)第6741号)已遗失。现权利人安羽申请遗失补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安羽 2019年12月17日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安羽所有的位于金堂县淮口镇兴淮大道223号1栋9单元2层1号(房屋/土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金堂国用(2011)第6741号)已遗失。现权利人安羽申请遗失补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安羽 2019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