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国用(2011)第6741号遗失声明 来源:金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19-12-17

2019-12-17 16:26:00 来源:金堂县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金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安羽所有的位于金堂县淮口镇兴淮大道22319单元21(房屋/土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金堂国用(2011)6741)已遗失。现权利人安羽申请遗失补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安羽

201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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