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金堂【2019】810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1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成都市金堂县赵镇十里大道一段768号 联系方式:84922083
金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17日 |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金堂【2019】810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1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成都市金堂县赵镇十里大道一段768号 联系方式:84922083
金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