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金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0-03-09

2020-03-09 11:40:00 来源:金堂县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金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杨云虎、李梅所有的位于金堂县赵镇滨江路一段86号2栋1层1号(房屋/土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证号:金堂国用(2011) 第6649 号)已遗失,现权利人杨云虎、李梅申请遗失补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云虎、李梅   

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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