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5/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金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0-03-17

2020-03-17 16:47:00 来源:金堂县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金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刘东所有的位于金堂县赵镇迎宾大道一段99 号68栋1单元1层4号的(房屋/土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证明(权属证书号:川(2017) 金堂县不动产权第0017390)已遗失,现权利人刘东申请遗失补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东   

2020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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