逄素英(户)所有的位于金堂县三星镇天灯村10组43栋1楼43号(房屋/土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权属证书号:金堂县集用(2009)第234225号)已遗失。现权利人逄素英(户)申请遗失补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逄素英 2020年3月18日 |
逄素英(户)所有的位于金堂县三星镇天灯村10组43栋1楼43号(房屋/土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权属证书号:金堂县集用(2009)第234225号)已遗失。现权利人逄素英(户)申请遗失补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逄素英 2020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