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成都金堂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观岭滨江水岸一期”项目,位于金堂县赵镇观岭大道北侧。因项目周边配套资源较少,为打造丰富的社区配套商业,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对“观岭滨江水岸一期”34号、35号楼商铺进行调整。方案拟调整如下:
一、商铺划分总个数由80个调整为143个,商业建筑面积不变。
二、商业建筑外立面做局部微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相关条款的规定,现予公告并征求意见,如依法主张与建设单位本次调整有利害关系的,可于本公告之日起10日内(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4月3日),向本局反映提出书面意见,也可于5日内向本局提出听证申请。
本次公告地点:
1、“观岭滨江水岸一期”项目售楼部
2、“观岭滨江水岸一期”项目施工现场
3、金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mpnr.chengdu.gov.cn/jt/index.shtml)
4、 金堂县公众信息网(http://jintang.gov.cn/jtxmhwz/index.shtml)
附件:1.规划方案总平图
2.调整效果对比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 金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金堂县公证处 电话:(028)84998101
电话:(028)84981582 地址:金堂县十里大道
地址:金堂县赵镇栖谷北路51号 一段7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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