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金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0-03-26

2020-03-26 17:03:00 来源:金堂县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金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张华清所有的位于金堂县云合镇石河村8组(房屋/土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权属证书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金府农地承包权证(2010)第51012111822900080013号)已遗失,现权利人张华清申请遗失补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华清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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