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个体参保人员开始缴费

2020-03-25 09:58:00 来源:金堂县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金堂县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本报讯  (记者 程洁 通讯员 刘从乐)本报昨日获悉,即日起,在金堂县内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和基本医疗保险与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参保依据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医保窗口办理2020年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
       参保人员应一次性缴清当年的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为800元/人,逾期未缴的视为脱保,不能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初次或中断后再次参保的,从初次参保或再次参保之日起180天后按规定享受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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