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使用网上经办系统办理社保业务的通知

2020-03-09 09:50:43 来源:彭州市 作者:社保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参保单位: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群聚集造成交叉传染风险,在疫情防控期间,倡导我市全部参保单位通过网上经办系统办理社保业务,社保服务大厅原则上将不再受理网上经办系统可办理的业务事项。如确需前往社保服务大厅办理业务的参保单位,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拨打预约电话预约办事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经办业务内容

成都市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网上经办系统已运行多年,系统稳定,功能完善,社保对外服务事项线上可办率已达95%,覆盖用人单位参保登记、信息变更、正常缴费、补缴以及参保人员增减变更、信息变更、工资变更、养老保险转移、一次性待遇支付、病残津贴核定、领取养老金账号修改、单位个人社保证明打印等多项业务。

二、费用及开通方式

20206月底之前申请开通的单位,使用费、开户费、数字证书邮寄费全免,已开通过的单位免续缴费用。参保单位可采取以下任一措施办理

(一)市社保局统一代办(新增、续费)

1.加入社保局参保单位QQ群1059697990下载申请表格;

2.将《企业/机构证书业务申请表(通用)》原件一份、包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一份、证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交至市社保局审核科;

3.市社保局统一代办;

4.市社保局收到证书后通知申请单位领取证书。

(二)邮寄办理(新增)

1.登录四川自助CA网厅(www. scca.com. cn)填写申请;

2.收到预审通过短信后,登录网厅下载打印申请资料;

3.邮寄申请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至CA服务窗口;

4.四川CA收到资料后2个工作日内寄出证书并短信通

知。

(三)现场办理(新增)

1.登录四川CA自助网厅(www. scca.com. cn)填写申

请;

    2.收到预审通过短信后,登录网厅下载并打印申请资

料;

    3.携带申请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到四川CA中心任一

窗口现场领取证书。

社保局参保企业业务QQ1059697990

网经社保业务指导电话:8207615383881146

市社保局地址:彭州市天彭镇回龙西路18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

在当前疫情防控关键期,加强防护、减少外出,积极参与联防联控,就是对疫情防控最大的支持。感谢各用人单位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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