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寿安街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率先研究制定《寿安街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企业开工必备条件》:一是企业要做好务工人员登记,上下班进出工厂必须测量体温,若有异常立即上报,并送医就诊;二是务工人员工作期间要全程佩戴口罩;三是成都市外车辆必须到派出所备案。 通过向企业、群众宣传企业开工机制,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疫情可防可控,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恐慌,确保街道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编辑人:潘登 审核人:黄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