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8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其为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为建筑东、南、西、北四周分别外延10米;建设控制地带为向东、向西、向南各10米,向北至祠堂街12米。 延伸阅读: ·成都市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