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注意!疫情防控期间,这些行为要遭起!

2020-02-07 16:40:00 来源: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市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注意!注意!疫情防控期间,这些行为要遭起!
信息来源: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日期:2020-02-07 16:40 【打印】 【关闭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旧严峻,医护人员争分夺秒、日夜奋战与生命赛跑。在这场轰轰烈烈的战斗中,所有人都在努力,不能奔赴一线的我们积极响应“宅在家就是做贡献”的号召,祈求疫情能早一些结束。然而,总有一些人在全国三令五申不能谎报

不能乱跑的情况下,置法律不顾做一些让人气愤的事儿,就是他们。

案例一 四川雅安——有意隐瞒行程被立案调查

69岁的四川雅安天全人侯某有意隐瞒途经武汉汉口返雅的事实,多次在外活动,密切接触群众达100余人。在医生等多次询问是否有武汉、湖北等地居住和旅游史的情况下,其仍然否认,导致有30多名医护人员密切接触。目前,警方已对其立案调查。

案例二  山东潍坊——故意隐瞒旅行史、接触史被立案调查

潍坊市经济开发区某某花园小区居民张某芳,于2020年1月17日至20日离潍外出赴安徽省蚌埠市,返回途中曾聚餐。1月21日,因咳嗽、头疼就诊于某某附属医院。2月2日,经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专家组评估,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张某芳在返回潍坊后,拒不配合当地社区调查,就医时面对大夫的问诊,刻意隐瞒个人旅行史和人员接触史,致使与其接触的某某附属医院68名医务工作者和某某花园小区、某某帝景小区、某某4S店等49名人员存在被传染的严重危险。公安机关认为,张某芳的行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目前,张某芳已被采取相关措施,并隔离收治。

案例三 青海西宁——故意隐瞒真实行程和活动被立案调查

湟中县李家山镇汉水沟村村民苟某,长期在武汉务工。近日返宁后,拒不执行西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关于“重点地区人员须向社区(村)登记备案,并主动居家隔离”的要求,故意隐瞒真实行程和活动,编造虚假归宁日期信息,对自己已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刻意隐瞒,欺骗调查走访人员,且多次主动与周边人群密切接触。

特别恶劣的是,苟某有意隐瞒其子与其一同从武汉返宁的事实,其子也多次在外活动,并密切接触人群。目前,苟某和其子已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苟某的行为严重干扰破坏疫情防控工作,现苟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采取相关措施,并隔离收治。

拒不配合或谎报、瞒报信息,造成传染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怎样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拒不配合或谎报、瞒报信息,造成传染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最高可处死刑。

全民防控疫情人人责无旁贷,一起行动起来!管好自己管好身边的人,这些法律知识必须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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