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书遗失补证公告(2020.3.31)

2020-03-31 08:00:00 来源: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不动产证书遗失补证公告

1、权利人杨丰华所有的位于万春镇春江南路98号附大庆蜀苑号433单元59号的不动产证书[土地证号:温国用(2016)字第12831号」已遗失,现申请遗失补发。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申请人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遗失补发事项,公告期为2020-4-12020-4-22。公告期内对遗失补发事项有异议的,向温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遗失补发事项。

成都市温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331

2、权利人杨芳所有的位于温江区柳台大道东段46号附金域.香洲号7栋单元-175号的不动产证书[产权证号:监证0069439号,土地证号:温国用(2008)字第065-21号」已遗失,现申请遗失补发。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申请人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遗失补发事项,公告期为2020-4-12020-4-22。公告期内对遗失补发事项有异议的,向温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遗失补发事项。

成都市温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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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权利人贾惠芳所有的位于温江区柳台大道东段46号附金域.香洲号7栋单元-175号的不动产证书[产权证号:川(2018)温江区不动产权第0073761号」已遗失,现申请遗失补发。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申请人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遗失补发事项,公告期为2020-4-12020-4-22。公告期内对遗失补发事项有异议的,向温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遗失补发事项。

成都市温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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