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党校物业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2020-04-16 08:00:00 来源: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提升区委党校物业服务质量,拟对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党校物业服务。
(二)项目内容:项目位于温江区柳城街道凤溪大道中段93号,服务范围包括办公区、院落、楼道。服务内容为:秩序维护、绿化养护、清洁卫生及会务服务、水电设备维修养护等综合服务。建筑面积6217㎡,玻璃面积645㎡,楼道面积546㎡,院落面积3242㎡。至少配备保安人员2名,保洁会务人员3-4名。
(三)项目预算:最高限价24.5万元/年。
(四)服务期限:一年。在第一年合同期满后,年度满意度测评,得分90分以上的(百分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原合同期限与续签合同期限合计不得超过三年。
二、参选条件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不允许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三、参选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4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报名地点:区委党校201室,不接受邮寄报名。
(三)报名所需资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的,则不需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的,则不需提供);
4.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5.参选承诺书(见附件)(原件)。
(四)免责申明:合同签订后,财政预算资金如有变化,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则合同自动终止。双方按合同实际履行情况据实结算费用,中标人不得以此主张比选人承担违约责任。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小力,联系电话:(028)82761426。
附件:《参选承诺书》
     《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党校物业服务项目比选告知书》

参选承诺书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党校物业服务项目比选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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