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我区组织召开全区文物保护安全工作会。会议总结了2019年度文物保护安全工作并对2020年文物保护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上强调:一是要继续规范镇(街道)文物保护单位(点)修缮、原址保护、迁移、拆除报批流程。二是要对拟出让每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经营性)土地上的文物保护单位(点)进行常态化核实核查,严格宗地供应的审查,确保无遗漏。三是要建立健全文物安全巡查和专项检查工作台帐,加大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监管力度,确保文物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四是要对全区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和文物藏品进行摸底,建立专门文物档案,确保上报数据能及时更新、真实可靠。五是要定期开展文物保护安全专题培训,对全区每个镇(街道)逐一核查摸底,保障文物安全消防“三定”、“三禁”工作落到实处。下一步,我区将继续扎实推进文物保护工作,深化文物保护安全工作力度,着力推动文物保护安全工作提档升级,打造新都“历史文化名城”名片,推进我区“三城三都”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