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要求,现将我县承办的X430000201811250041号环境信访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10月20日—2020年10月24日,为期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联系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安仁分局办公室,电话0735—5212369,地址:安仁县永乐江镇八一路行政中心B548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X430000201811250041号环境信访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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