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19年四季度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2020-01-07 08:17:00 来源:[中国北湖]-欢迎您光临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区卫生健康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1 (郴北)卫(医)罚[2019]1-55号 郴州前进诊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自觉履行
2019-11-26
北湖区卫生健康局
2 (郴北)卫(医)罚[2019]1-59号 华宁诊所未按要求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案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警告;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自觉履行
2019-11-26
北湖区卫生健康局
3 (郴北)卫(医)罚[2019]1-60号 周小波口腔诊所未按要求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案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警告;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自觉履行
2019-11-27
北湖区卫生健康局
4 (郴北)卫(医)罚[2019]1-63号 郴州市北湖区保和瑶族乡中心卫生院医疗污水处理登记排放废弃的污水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等案 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自觉履行
2019-12-16
北湖区卫生健康局
5 (郴北)卫(医)罚[2019]1-45号 郴州市北湖区涌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建立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将产生的污水未经检测直接排放案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警告;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自觉履行   2019-12-18 北湖区卫生健康局
6 (郴北)卫(医)罚[2019]1-46号 郴州市北湖区安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建立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将产生的污水未经检测直接排放案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警告;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自觉履行   2019-12-16 北湖区卫生健康局
7 (郴北)卫(医)罚[2019]1-48号 郴州市北湖区石盖塘街道江口卫生院未建立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将产生的污水未经检测直接排放案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警告;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自觉履行   2019-12-23 北湖区卫生健康局
8 (郴北)卫(医)罚[2019]1-53号 姬研芯医疗美容门诊使用执业助理医师单独开展医疗整形活动等案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 自觉履行   2019-10-22 北湖区卫生健康局
9 郴北卫公罚字【2019】-2-A06号 郴州市第三完全小学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 自觉履行    2019-11-18 北湖区卫生健康局
10 (郴北)卫(医)罚字2019-2-B09号 邓雪梅牙科诊所使用消毒药剂和消毒器械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自觉履行    2019-12-12 北湖区卫生健康局
11 (郴北)卫(医)罚字2019-2-B10号 伍声利内科诊所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开展儿科诊疗活动;一次性注射器用后未毁形未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案。 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及《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警告;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 自觉履行    2019-8-29 北湖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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