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救助服务站、各相关单位: 为了树立典型、营造氛围、助推我区创新创业热潮,实现就业倍增效果,在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基础上,组织开展全区创业带动就业年度“双十佳工程”评选活动,即在全区范围内评选 “创业带动就业明星企业”和“优秀青年创业能手”各十个。 一、申报条件 (1)十佳创业带动就业明星企业申报条件 1、2020年评选创业带动就业明星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时间在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止范围内。 2、创业项目在北湖区行政区域以内实施,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上,为社会提供30个以上就业岗位,其中吸纳北湖区户籍人员占50%以上。 (2)十佳优秀青年创业能手评选条件 1、年龄在18—45周岁以内,营业执照注册时间在2009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范围内。 2、每年平均有效带动城乡就业10-30人以上,其中带动北湖区籍人员就业占就业人数50%以上。 二、申报方法 由创业者自行向所在地社区、街道(乡镇)申报,再由各社区、街道(乡镇)初审后向北湖区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服务股申报(各乡镇街道推荐“十佳创业带动就业明星企业”及“十佳优秀青年创业能手”各两名参加评选)。各社区、街道(乡镇)协助申报者准备申报材料。具体申报材料要求可见附件。 需要注意:申报“十佳创业带动就业明星企业”的企业负责人,不同时参加“十佳优秀青年创业能手”评选。 三、奖励办法 对评选认定的北湖区“十佳创业带动就业明星企业”和“十佳优秀青年创业能手”,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表彰,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其中北湖区“十佳创业带动就业明星企业”每家奖励现金1万元,“十佳优秀青年创业能手”每名奖励现金5000元。同时“十佳创业带动就业明星企业”和“十佳优秀青年创业能手”优先享受各项符合条件的创业政策扶持。 四、申报时间:2020年12月9日-2020年12月18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需要提交的资料 1. 《北湖区创业带动就业“双十佳工程”申报表》(附件1)和《北湖区创业带动就业“双十佳工程”推荐评审计分表》(附件2); 2. 申报对象文字推荐图文材料,内容包括创业带动就业简要事迹、亮点、成效等(1000字以内); 3. 参评人员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4. 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工资发放表,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20%。 5. 提供推荐评审计分表中考核项目的相关佐证材料。 表格附后可下载: 附件一《北湖区创业带动就业“双十佳工程”申报表》 附件二《北湖区创业带动就业“双十佳工程”推荐评审计分表》
地址:北湖区文化路7号3楼就业服务股(老凤祥旁) 咨询电话:2176671 13637351688(王永华)
北湖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