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市桂阳县历史沿革

2019-11-06 20:57:50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刘玥莹 责任编辑:容与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 汉朝,桂阳属桂阳郡郴县地。

  东晋建武元年(317),陶侃析郴西地置平阳县、平阳郡、县隶属郡,桂阳县建置始此。

  隋开皇九(589),平阳郡、平阳县俱废,并人郴县。

  隋大业十三年(617),萧铣复置平阳县,隶属桂阳郡。

  唐武德七年(624),平阳县并入郴县,翌年复置,隶桂阳郡;唐至德二年(757),桂阳郡易名郴州,州治移平阳县城。

  唐贞元二十年(804),置桂阳监于平阳城,不领县,掌矿冶铸铜钱,时境内有铜坑280余处。

  元和十五年(820),州治返郴。

  天佑元年(904)撤平阳县并入桂阳监。监始为行政实体,隶属郴州。

  后晋天福元年(936),桂阳监领临武县,监领县为特别行政区,隶长沙府,自此郴桂分治。

  后晋天福四年(939),废临武县入桂阳监。

  宋景德二年(1005),桂阳监领蓝山县。

  宋天禧三年(1019)复平阳县,隶桂阳监。

  宋绍兴三年(1133),桂阳监改称桂阳军,军治平阳城,平阳县属之。

  元至元十四年(1277),桂阳军改为桂阳路,路治平阳城,平阳县隶之。

  明洪武元年(1368),桂阳路更为桂阳府,领平阳、临武二县和常宁、耒阳二州。

  明洪武九年(1376),桂阳府降为桂阳州,省平阳县入桂阳州编户,隶衡州府;洪武十三年,桂阳州辖临武、蓝山、桂阳本州。

  明崇祯十二年(1639),析桂阳本州西南禾仓堡和临武县西北部分置嘉禾县,属桂阳州。

  清康熙十三年(1674)(一说十七年),吴三桂据衡州,尽陷州境,因讳“桂”字,改桂阳为南平州。十七年八月吴死,次年二月(1679),复名桂阳州。

  清雍正十年(1732),桂阳州升为直隶州,领临武、蓝山、嘉禾三县,隶衡永郴桂道。

  民国2年(1913)9月,废桂阳直隶州,改名桂阳县,隶属衡永郴桂道不变。民国3年,隶湖南省衡阳道;民国26年12月,隶湖南省第八行政督察区;民国29年4月,隶湖南省第三行政督察区。

  1949年10月13日桂阳县解放,14日,成立桂阳县人民政府办事处,隶湖南省郴县行政专员公署。1952年改隶湘南行政公署。1954年7月,湘南行署易为郴县专区,桂阳县隶之。1959年3月,新田县并入桂阳县。

  1960年7月,郴县专区更名郴州专区,桂阳县隶之。1961年5月,恢复新田县,桂阳县仍属郴州专区。

  1968年2月属郴州地区革命委员会。1979年3月,属湖南郴州地区行政公署;1995年郴州地区行政公署易名为郴州市人民政府,桂阳县隶属郴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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