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三十六湾矿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第二批次项目设计和施工总承包(第6标段)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临武县三十六湾矿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第二批次项目设计和施工总承包(第6标段)已由临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临招核[2020]2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临武县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含预算)、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临武县三十六湾矿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第二批次项目设计和施工总承包(第6标段) 2.2 建设地点:临武县内 2.3 规 模: 本标段预算金额约668.21万元,主要内容包括;1、斜江流域矿区生态环境修复区楚江乡马古脑村2组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2、甘溪河流域矿区生态环境修复区香花镇建设岭社区南花街解放路泥石流(坡面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3、 腊水流域矿区生态环境修复区东山林场深坑里村2组滑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4、甘溪河流域矿区生态环境修复区香花镇天河村1、7组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2.4工 期:总承包工期120天,包括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周期以及施工工期,设计(含预算)及施工节点工期要求在合同中明确。 2.5 质量要求:设计技术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技术方案要求;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达到现行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00]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的设计(含预算)、施工实行全过程承包,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 3.2具有自然资源(原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设计甲级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或市政或水利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水工环或岩土或地质专业);拟任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水工环或岩土或地质专业);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少于: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设计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质量员须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项目部关键岗位施工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且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均需提供(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的养老保险险缴纳证明材料并在网上可查,提供查询网址及账户密码现场查验,如投标单位性质属于事业单位的,则需提供投标单位上级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文件即可。 3.4近3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企业承担过一个及以上矿山环境治理或生态修复工程施工项目经验(须同时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完工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7为保证工程质量与进度,各潜在投标人只能参与临武县三十六湾矿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第二批次项目设计和施工总承包第4、5、6标段中任意一个标段的投标,多投视为无效标;已在临武县三十六湾矿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其他标段中标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 评标办法4.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拾万元整(¥100000元)详情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5.2 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临武县三十六湾矿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第二批次项目设计和施工总承包(第6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临武县三十六湾矿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第二批次项目设计和施工总承包(第6标段)”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11日17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 招标文件的获取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年1月17日起(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方案设计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初步设计文件等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缴纳。 6.3因本次招标项目采取的是“综合评估法”,技术标实行暗标,编制技术标(暗标)相关资料统一由代理机构提供,请潜在投标人2020年1月22日17:00前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431室无计名获取暗标制作材料。 7.澄清答疑澄清答疑、补遗采用网上澄清答疑和网上补遗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遗均采用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zggzy.czs.gov.cn)和《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2月12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73室第10开标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同时发布。 10.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临武县发展和改革局,0735-6266232 。 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临武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临武县晴岚路 联 系 人:邝主任 电 话:18673555855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亮 地 址:郴州市五岭大道延伸段比亚迪2楼 电 话:18975735953/0735-2666815/0731-85160666/85163777 网 址:www.hxgl31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