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三十六湾矿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第二批次项目设计和施工总承包(第四标段)招标公告

2020-01-17 16:32:00 来源:临武县人民政府 作者:临武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临武县三十六湾矿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第二批次项目设计和施工总承包(第四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武县三十六湾矿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第二批次项目设计和施工总承包已经湖南省人民政府以《湖南省湘江流域和洞庭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方案(2018-2020年)》的批复(湘政函[2018]12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临武县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四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临武县三十六湾矿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第二批次项目设计和施工总承包(第四标段)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郴州市临武三十六湾多金属矿区

2.3  规    模:第四标段为排形河流域矿区生态保护修复区武水镇三江口地区采矿损坏土地生态修复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河道整治工程、土壤重构工程和配套工程等。

2.4工  期:总承包工期180日历天,包括施工图设计周期以及施工工期,设计及施工节点工期要求在合同中明确。

2.5  质量要求:设计技术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技术方案要求;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达到现行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00]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7  招标范围:临武县三十六湾矿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第二批次项目设计和施工总承包第四标段的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材料采购、施工及合同要求的所有实施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

3.2具有自然资源(原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设计甲级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或市政或水利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水工环或岩土或地质专业)或注册岩土工程师证;拟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水工环或岩土或地质专业)或注册岩土工程师证;拟任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水工环或岩土或地质专业);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少于: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设计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质量员须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项目部关键岗位施工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且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均需提供(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的养老保险险缴纳证明材料并在网上可查,提供查询网址及账户密码现场查验。

3.4近3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企业承担过一个及以上矿山环境治理或生态修复工程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经验(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资料(验收资料以建设方出具的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验收文件),附官网查询中标结果并截图(或官方指定发布媒介发布的中标候选人截图)。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文件金额为准。注:须提供原件,网上截图附投标文件内,否则不予加分。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为保证工程质量与进度,各潜在投标人只能参与临武县三十六湾矿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第二批次项目设计和施工总承包第四、五、六标段中任意一个标段的投标,且本项目的第一批次(临武县三十六湾矿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第一批次项目设计和施工总承包)的中标人不能参与此次投标,多投视为无效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 详情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5.2  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临武县三十六湾矿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第二批次项目设计和施工总承包(第四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临武县三十六湾矿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第二批次项目设计和施工总承包(第四标段)”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10日17:00分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年1月17日起(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方案设计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方案设计文件等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缴纳。

6.3因本次招标项目采取的是“综合评估法”,技术标实行暗标,编制技术标(暗标)相关资料统一由代理机构提供,请潜在投标人2020年1月22日17:00前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431室无计名获取暗标制作材料。

7.澄清答疑

澄清答疑、补遗采用网上澄清答疑和网上补遗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遗均采用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zggzy.czs.gov.cn)和《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对招标人(包括招标代理机构)发售的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招标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行政监管部门提出,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2月11日09时30分,地点为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74室第11开标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同时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临武县发展和改革局、临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武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临武县晴岚路

联 系 人:邝主任

电    话:1867355585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阳先生 、何先生

地  址: 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2楼

电  话:0734-3199079/18107471390

临武县三十六湾矿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第二批次项目设计和施工总承包(第四标段).docx

四标段初设说明.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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