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文 件 BIDDING DOCUMENTS
招标编号: HXZB-HN-2001004 项目名称:临武县三十六湾矿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第二批次项目设计和施工总承包(第5标段)
招标 人:临武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〇年一月
目 录目 录..............................................................................................................................................................................................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临武县三十六湾矿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第二批次项目设计和施工总承包(第5标段)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临武县三十六湾矿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第二批次项目设计和施工总承包(第5标段)已由临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临招核[2020]2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临武县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含预算)、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临武县三十六湾矿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第二批次项目设计和施工总承包(第5标段) 2.2 建设地点:腊水河流域矿区生态环境修复区腊水河沿岸大冲一汾市段; 2.3 规 模:本标段为腊水河流域矿区生态环境修复区腊水河沿岸大冲一汾市段采矿损坏土地生态修复项目,预算金额约2577.76万元。主要工程内容包括:1、河道整治工程:新修护坡4 条,长2879.07m, 台阶29 座,新修警示牌 57 座, 河道清理62724.88 立方米;2、土壤重构工程:破损房屋拆除 2119.50立方米、砂石清理 60360.50 立方米、表土剥离及回填68819.79 立方米、挖填土方67673.81立方米、 保水层压实32565.17 立方米、客运粘土、76002.02立方米、田埂修筑3880.68立方米、人工细部平整及土壤培肥25.78公顷;3、配套工程:新修斗灌排3条,长538.79 米,新修农灌排10条,长3622.52 米、新修斗沟2条,长782.15 米;新修农沟l条,长4883.36 米,涵管30座,沉砂池9座;闸66座,新修一般机耕路8条,长3015.43米,整修一般机耕路l条,长620.96米,坡口16座,错车道3做,标志牌1座,标识牌24处。 2.4工 期:总承包工期180天,包括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周期以及施工工期,设计(含预算)及施工节点工期要求在合同中明确 2.5 质量要求:设计技术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技术方案要求;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达到现行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00]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的设计(含预算)、施工实行全过程承包,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具备水利水电资质的施工企业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市场主体单位。 3.2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灾灾害设计甲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部门颁发并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或市政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水工环或地质或水利相关专业);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水工环或地质或水利相关专业);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少于: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设计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须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所有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均需提供(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并在网上可查,提供查询网址及账户密码现场查验,缴纳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施工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4近3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企业承担过一个及以上矿山环境治理或生态修复工程施工项目经验(须同时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完工证明)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 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并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成员情况,牵头人授权授权人员负责该项目整个招投标过程中的协调工作,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投标拟任项目负责人(且为牵头人单位在职人员); 3.5.2联合体需提供联合投标协议,明确各方分工。 3.5.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5.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第3.6项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 3.7为保证工程质量与进度,各潜在投标人只能参与临武县三十六湾矿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第二批次项目设计和施工总承包第4、5、6标段中任意一个标段的投标,多投视为无效标;已在临武县三十六湾矿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其他标段中标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 评标办法4.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肆拾万元整(¥400000元)详情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5.2 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临武县三十六湾矿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第二批次项目设计和施工总承包(第5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临武县三十六湾矿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第二批次项目设计和施工总承包(第5标段)”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8日17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 招标文件的获取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年1月17日起(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方案设计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初步设计文件等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缴纳。 6.3因本次招标项目采取的是“综合评估法”,技术标实行暗标,编制技术标(暗标)相关资料统一由代理机构提供,请潜在投标人2020年1月22日17:00前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431室无计名获取暗标制作材料。 7.澄清答疑澄清答疑、补遗采用网上澄清答疑和网上补遗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遗均采用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zggzy.czs.gov.cn)和《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3月19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69室第6开标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同时发布。 10.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临武县发展和改革局,0735-6266232 。 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临武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临武县晴岚路 联 系 人:邝主任 电 话:18673555855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亮 地 址:郴州市五岭大道延伸段比亚迪2楼 电 话:18975735953/0735-2666815/0731-85160666/85163777 网 址:www.hxgl316.com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进行总承包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或者工程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施工机械设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补偿,并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 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1.1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规定提供分包人侯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 1.11.2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条件;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价格清单。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价格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总承包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项目甲方提供的工程竣工相关证明的复印件;或“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设计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近年完成的类似施工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项目甲方提供的工程竣工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发包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文件分两包包装(商务部分正本副本一包,技术标部分一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的密封以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技术暗标制作要求专项规定为准(适用于技术标为暗标的情形)。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规定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的,计算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 (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0)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按本章附表格式填写。 7.4 履约担保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纪律和监督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8.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招标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元。 工期: 日历天。 质量标准: 。 项目经理: (姓名)。 设计负责人: (姓名)。 施工负责人: (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4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随附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是本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 特此通知。 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于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者经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 (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承包人实施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承包人实施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至第2.1.3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3项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评标办法前附表对承包人建议书中的设计文件评审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按本章第2.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承包人建议书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承包人实施方案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表1:资信业绩评审计分表
备注: 1、类似业绩为:近3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承担过类似矿山环境治理或生态修复工程施工项目(同时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完工证明),时间以完工证明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人员业绩在相关证明材料中能体现其姓名,且担任职务与本项目拟任职务相同。 根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 号)水利行业的类似业绩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为准,还须提供网上查询截图。 2、“重合同守信用”称号以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时间以颁奖时间为准。 3、优秀施工企业以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时间以颁奖时间为准,提供获奖证明文件、在省级及以上的官网查询的截图。 4、优秀项目负责人(优秀项目经理)以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时间以颁奖时间为准,提供获奖证明文件、在省级及以上的官网查询的截图。 5、资信业绩情况证明材料须提供各类加分证明材料的原件方可计分,如为联合体投标,业绩信誉情况以牵头人情况为准。;
附表2:承包人实施方案评审表
注:1、有缺项,相应分数计0分 1.承包人实施方案中应当具备的项目缺项的,该项目计零分。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所有单项评审计分为无效分:(1)单项评审计分高出规定最高分或低于规定最低分的;(2)同一项目有2个或2个以上评审计分的。 3.格式在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中评审计分,每出现一类格式错误扣1分,最多扣5分。 4.最终得分为对评标委员会成员个人评审计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3位小数4舍5入。
附表3:投标报价评审计分表投标报价评审计分表
备注: 1、投标报价得分,基本分100分。 2、所有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最终投标价均应按规定进入最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经初步评审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最终投标价不得进入最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 3、本次投标设有投标总报价控制上限值和成本价,超过上限值或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总报价为无效报价,不进入算术平均值的计算。 4、 基准价公式: A1+A2+……+Ai+……+An 基准价= N i=1…i…n; Ai为进入基准价计算的最终投标价; N为进入基准价计算的最终投标价的个数。 5、 最终投标价以人民币万元为单位,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百分比亦然),小数点后第3位采取4舍5入。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设计合同条款部分 《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10 第二部分:施工合同条款部分 《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HNJS-2014)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四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 13 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 2014年)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 20 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 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 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第二卷
|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经理 |
1.4.1 |
姓名: |
|
2 |
技术负责人 |
1.4.1 |
姓名: |
|
3 |
工期要求 |
1.3.2 |
|
|
4 |
质量要求 |
1.3.3 |
|
|
5 |
保修要求 |
1.3.3 |
|
|
6 |
招标范围 |
1.3.1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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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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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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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EPC总承包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附身份证复印件
年 月 日
三、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年 月 日
四、投标保证金
附牵头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和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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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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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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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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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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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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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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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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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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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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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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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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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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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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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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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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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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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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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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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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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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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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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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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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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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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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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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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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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备注:在此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提供牵头人近年财务状况表)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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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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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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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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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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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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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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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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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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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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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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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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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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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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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表后附所须附件材料。
(四)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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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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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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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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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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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合同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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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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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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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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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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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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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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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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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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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五)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类别 |
序号 |
发生时间 |
情况简介 |
证明材料索引 |
诉 讼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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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 裁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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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有效时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准。
2、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认定投标人有违法行为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六)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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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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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养老保险复印件;施工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社会保险复印件;施工员应附身份证、岗位证书及社会保险复印件;安全员应附身份证、岗位证书、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及社会保险复印件;质量员应附身份证、岗位证书及社会保险复印件。设计人员提供身份证及相关证书。有加分证明材料的,在相应人员简历表后,附相关加分证明材料。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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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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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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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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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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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在本合同任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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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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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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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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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企业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不良行为记录发生情况
施工类不良行为记录的发生情况(其中企业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的记录为有效,附有关文件或资料复印件;拟任项目负责人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24个月内的记录为有效,附有关证明文件和资料复印件)。省外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证明文件和资料须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项规定提供。
近年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序号 |
发生时间 |
简要情况说明 |
证明材料索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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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证件复印件
包含: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的复印件。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市场主体单位。
六、其他资料
按照评审所需加分材料,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
附:投标人资信业绩自评分表
项目 |
评审标准 |
自评分 |
证明材料索引 |
|||
1 |
业绩信誉情况 |
每项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计10分,每项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下的类似业绩计8分,最多计2项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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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3年获得省级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称号,每年度计3分,最多计6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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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3年企业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水利工程或地质灾害治理行业优秀施工企业,计10分 |
10 |
|
|
|||
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或GB/T28001)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项证书计3分,最多计9分 |
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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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人员技术情况 |
项目负责人 |
具有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计10分,具有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下的类业绩,计5分,最多计10分 |
10 |
|
|
近3年获得水利行业或地质灾害治理行业省级及以上优秀项目负责人(优秀项目经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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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负责人 |
具有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计5分,具有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下的类业绩,计3分,最多计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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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水工环或地质或水利相关专业)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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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计负责人 |
具有教授级技术职称(水工环或地质或水利相关专业)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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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没有不良行为记录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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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扣1分 |
||||||
每发生一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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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
没有不良行为记录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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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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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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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项由投标根据自身评分情况填写,并注明对应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
(项目名称)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技术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七、承包人实施方案
承包人实施方案格式自定,包括下列内容(按此顺序):
1.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2. 对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3. 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及工程投资控制措施;
4. 设计后期服务计划及保障措施;
5、设计图纸;
6、鸟瞰效果图、透视图、局部效果图;
7、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8、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9、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10、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11、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网络图);
12、资源配备计划;
13、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14、施工设备;
15、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16、合理化建议。
二、暗标制作要求
1、技术标文件为A3版面,一式伍份,不分正副,统一采用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封面、封底,技术标采用胶装;不得在技术标文件内出现投标人名称,不得出现任何能引起判断出投标人的内容;不得在技术标书内出现空白页,重复页、倒装情况;不得加盖正副本标识;
2、技术标文件统一采用仿宋字体;除图纸内、表格内、框图内文字、数字采用五号大小的仿宋字体外,其它文字、数字均采用三号仿宋字体;所有文字不得有任何修饰;不设图签,不编页码号;
3、技术标文件不做目录,相应章节的图纸集中装订在每一章节的最后,鸟瞰效果图、透视图、局部效果图采用彩色打印,其他图纸为黑白打印。
4、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任何有关投标人的资料及可以识别的记号,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5、投标人只能在技术文件封底规定处(密封线内)填写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且必须用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提供的硬纸按密封线将其封贴严实。
6、技术标文件必须用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牛皮纸按要求密封,并用统一提供的密封条密封,密封使用双面胶,密封后不得作任何标志。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的技术标,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评议后对其酌情扣分,但在技术标内出现投标人名称或者出现任何可能导致判断出投标人名称内容的技术标计零分。
暗标材料领取及使用说明
1、大牛皮纸1张(技术标装密封用);
2、密封条;
3、技术标胶装用封面5张;
4、技术标封底挡板5张;
5、胶装用背脊贴片5张;
6、技术标采用单面打印。
注:技术标制作材料工本费200元/套,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缴纳。请投标人自行检查以上材料是否齐全,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暗标制作包装资料未领取或领取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在领取暗标材料后,不得对代理机构统一提供的所有暗标制作材料进行替换、改造等,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技术暗标编制要求进行制作密封。否则,视为未按要求标记和密封,招标人不予受理。请投标人于2020年1月22日17:00前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431室无名获取暗标制作材料,逾期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