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宜章县莽山水生态综合利用项目 招商公告

2020-03-24 17:20:00 来源: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宜章县商务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实现宜章全域旅游事业,大力推进宜章大莽山旅游建设步伐,充分开发利用莽山区域丰富的旅游资源,拉动相关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宜章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湖南省宜章县莽山水生态综合利用项目实行公开招商,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招商单位:宜章县人民政府

2.项目名称:湖南省宜章县莽山水生态综合利用项目

3.项目编号:202001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实施范围:乐水河莽山段河道及河滩地(具体区域为从莽山坪坑<莽山林管局三级电站>起至西岭村与刘家村交界处)辖区水生态综合利用项目(含漂流和水上娱乐项目)进行投资、开发、建设、运营(具体以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优化整合规划审批后具体批准的规划红线图为准);以及天塘燕子岩景区、莽山黄家塝瑶族村(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2.项目经营范围:在规划红线范围内开发经营水生态综合利用项目(含漂流和水上休闲娱乐、餐饮、健身、民宿、演艺、购物等项目,需批准的项目以审批为准)。

3.项目投资规模和建设时间:本项目总投资约8亿元,遵循总体规划,分步开发的原则进行投资开发,分三期开发。其中,第一期投资约2.4亿元,建设水上漂流项目(占地约80亩)以及燕子岩景区冒险娱乐项目(占地约30亩),主要建设停车场、蓄水坝、漂流河道、漂流上下站、游客服务中心等,建设期限为1.5年;第二期投资约3.3亿元,开发莽山水世界室内温泉水上乐园,建设时间2021-2025年;第三期投资约2.3亿元,开发莽山瑶族文化风情街项目,建设时间2021-2027年。

4.项目建设内容:1)第一期,莽山大峡谷漂流项目按照国家4A级景区标准建设,满足游客日接待量1万人次,年接待量10-15万人次。建设内容:多功能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洗浴中心、漂流游乐设施等。燕子岩景区冒险娱乐项目建设内容:超级悬崖秋千、空中漫步、玻璃水滑道等。(2)第二期,莽山水世界室内温泉水上乐园项目建设内容:室内大型水上乐园、水滑梯、造浪设备、 漂流河、戏水小品、滑板冲浪、互动水屋等项目。(3)第三期,莽山瑶族文化风情街项目建设内容:瑶族文化大型舞蹈表演广场,美食、酒吧一条街等。

三、开发综合利用经营期限

本项目确定投资商开发经营期限为40年(含建设期)。自20204月至20604月(具体以合同协议签订的自然日为准)。

四、建设目标

项目建成后,通过23年,漂流项目达到国家4A级景区验收标准,成为湖南省漂流标志品牌目的地。促推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步伐,为全县实施“旅游大开发”战略注入新的活力,有效带动当地餐饮、住宿、交通、商业等相关产业发展。一期建成后可提供就业岗位300人,年税收贡献不低于300万元;二期建成后可提供就业岗位400人,年税收贡献不低于600万元 ;三期建成后可提供就业岗位1000人,年税收贡献不低于1000万元。

五、项目用水协定

1.用水协定:鉴于项目用水主要源于林子坪水库,将会影响莽山林管局水电站发电效益,为此,社会投资方需补偿莽山林管局四级站、五级站、夹水电站损失,损失补偿额为项目中漂流年经营收入总额的8%(比例不可谈判)。并且当林子坪水库总蓄水量低于相应库容200万方,水位1247米(相应死库容53.64万方,水位1239米),为保障下泄生态流量、生活用水等,不再泄放漂流用水。

2.水资源费:项目涉及行政许可水资源费按照规定标准收取。县财政从本项目收取的水资源费县级所得部分50%用于支持项目范围水利基础设施维护。

六、履约保证

1.投资商在选定并订立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宜章县区域设立项目公司,并在1个月内向项目公司实缴注入注册资金2000万元。

2.为保证约定事项的履行,投资商在选定并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招商指定账号缴纳履约保证金200万元,按投资项目公司投资进度不计息退还。

七、招商项目各方权责

1.招商人权责

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对该项目的规划、建设和经营进行监管。

2)依法定权限负责审核审批投资商就该项目编制的规划、设计,并在法律范围内全力协助投资商办理完善各项行政审批手续;负责协调支持投资商用水、用电、通讯、道路等。

3)委托莽山林管局解决保护区范围内的用水、用地、防洪防汛等事宜。莽山林管局依据防洪防汛政策规定和通知,有权要求投资商停止一定时间的漂流经营活动(具体以上级文件、通知为准)。

4)组建由县级领导牵头的项目协调领导小组,负责支持推进项目建设,协调与村民签订用地协议,处理好与当地村民关系,维护正常建设施工和经营环境。

5)负责将项目纳入宜章县重点项目,享受宜章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6)不在莽山景区周边引进同质类似漂流项目

2.投资商权责:

(1)保证投资力度,在1.5年内完成莽山水生态综合利用项目第一期的开发建设并对外营业。

(2)提供就业岗位,创造就业机会。优先录用莽山和周边劳动力。

(3)保证严格按照上级批准的相应规划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保证对景区的开发建设符合总体规划要求。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破坏周边生态环境,并根据审批的项目规划进行开发、建设、经营等活动,保证项目对外营运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所有要求。保护景区、景点、景物及动植物资源和人文古迹,运营水生态综合利用项目时保证法定生态流量。

(4)加强安全管理,落实经营范围内的安全责任。

(5)依法开发经营,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投资商开发利用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因国家、省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动的原因,致使项目无法实施或被关闭取缔,损失由投资商自行承担,政府及部门不承担赔(补)偿责任。

6)投资方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林护发〔200555号)第二十三条规定,每年缴纳5万元用于自然保护区保护事业。

八、项目实施有关约定

1.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

2.因政府及部门的原因未按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致使投资商工期延误的,不视为投资商违约,投资商工期相应顺延。

3.双方应严格按照订立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如一方不履行,应向对方支付50万元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守约方实际损失的,则违约方应当支付至实际损失总额。

4.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水灾、台风)和政府政策法规调整导致项目部分或全部不能实施,则双方应协商共同解决,双方对因不可抗力因素和政策、法规调整造成的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5.下述情形之一,招商人有权单方解除项目订立合同。合同解除时,全额提取履约保证金作为投资商违约金,造成招商人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投资商已实际进行的投资,招商方不进行任何赔(补)偿。

1)投资商未按本公告约定的期限缴纳履约保证金;

2)超过1个月未设立相应的项目公司,经催告后,2个月内仍未设立的;

3)投资商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建设,严重破坏景区资源的;

4)投资商在合同签订3年内,没有完成项目第一期建设或没有实现固定资产投资20000万元。

九、项目到期终止后财产处理

期满投资商涉及依附于项目用地范围内形成的不能取得产权证的基础设施无偿移交招商人(宜章县人民政府);固定资产依法取得不动产权证的资产,由双方共同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后,依法律规定协商处理。合同到期后,同等条件下投资商有优先续约权。

十、报名条件

1.投资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旅游开发业务;

2.具备投资类似水生态综合利用项目3年以上运营经验,在国内投资运行类似项目不少于2个(提供相关证明);

3.投资商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一次性交纳不少于200万元报名保证金存入指定账户。确定为合作投资商的,报名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投资商的报名保证金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十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本次招商合作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0324日至330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截止时间:2020330日下午17:30

4.报名地点:湖南省宜章县民主西路县商务局302室。

5.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0735372714213786585523

6.报名保证金汇入账号信息:

      开户银行:宜章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 户 名:宜章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 户 号:84013700000000032                      

十二.招商程序

1.凡符合条件的单位,可提交报名材料,参与招商;

2.县商务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报名社会资本方的招商文件进行审核,符合招商条件,将进入本招商项目意向合作伙伴信息库;

3.公告初审意见,确定谈判的意向合作伙伴,以及谈判的时间、地点等事项;

4.县商务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与意向合作伙伴进行竞争性谈判,确定最终的招商合作伙伴;

5.挂网公示;

6.签署关于合作的法律文件;

7.招商程序结束并向社会公告结果;

8.如发生公开招商无法确定投资商的情形,则采取邀请选用等方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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