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妇联《关于发放2019年度“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和其他贫困家庭患“两癌”妇女进行救助,我市下列8名患病妇女符合“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申报人条件: 赵爱朋、肖纪兰、熊四清、袁秀嫦、肖香云、袁喜娥、李仁苏、费月凤 救助资金每人: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0),特此公示! 公示期限:2019年11月18日-22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到市妇联(办公地点:市人大一楼)或拨打办公电话:0735-3322229进行投诉。 资兴市妇联 2019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