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省长江办”交办长江经济带“举一反三”自查问题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制定整改方案,积极推进整改工作,目前已全面完成整改任务。11月18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组织专家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核,复核结果认为整改达到了预期目标。按照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我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举一反三”自查问题(矿山滥采部分)整改销号的函》(湘自然资函〔2019〕148号)要求,现将整改情况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9年11月20日至11月26日),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请向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勘修复科(0735-2362971)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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