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资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关于恢复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业务办理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满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办事需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2月10日(正月十七)起,正式对外办理政务服务业务。 2.疫情防控期间,市政务服务中心严格落实测温、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窗口工作人员规范佩戴口罩上岗服务,现场管理人员将严格现场管理并进行科学引导,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 资兴市政务服务中心 2020年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