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资兴市财政局的委托,湖南金翔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资兴市2020-2022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竞争性遴选项目采用公开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遴选申请人参与竞争性遴选活动。一、项目概况及遴选内容 1、项目名称:资兴市2020-2022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竞争性遴选项目 2、遴选承保范围及具体内容: 遴选设置9个品种,分七个包,分包情况如下: 资兴市公开竞争性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分包
其中第六包投保区域为回龙山、蓼江、三都、唐洞、东江、兴宁六个乡(镇、办事处),第七包投保区域为资兴市其他七个乡镇。各品种最后承保规模以省厅审定数为准。 3、竞争性遴选项目编号:HNJX2020-ZB-012。 4、承保服务期限:承保期限为三年(2020年-2022年)。 5、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申请人,是指响应遴选、参加遴选的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含分支机构)。 1.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申请人需具备《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公开竞争性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财金〔2019〕41号)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提供具有统一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省公司负责人提交省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或者省公司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提交附有省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其在申请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申请人省公司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要求:无申请人行政公章及省公司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注:1、申请人公司负责人是指提供的申请人营业执照中注明的公司负责人。2、申请人具有实行了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4)其他说明:①申请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申请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9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 2、申请人特定资格条件: (1)申请人的省级公司必须获得省财政厅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格,且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或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财产保险或农业保险业务经营资质; (2)在资兴市具有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或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下属分支机构,持有省级分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遴选的授权文件(原件); (3)经营条件符合国务院《农业保险条例》、财政部门及银保监部门相关监管规定; (4)具备专门农业保险部门和一定数量的专业农险人员,在资兴市有覆盖市乡村的基层服务体系; (5)不接受承保机构联合体参加遴选; (6)在资兴市区域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承保机构,不得参加同一遴选项目; (7)资兴市区域内承保机构因农业保险业务违法违规在财政部门或监管部门处罚期内的,以及因农业保险绩效考评取消财政补贴资格期内的,不能参加遴选; (8)响应遴选、参加遴选公司必须是资兴市区域内农业保险承保机构; ★申请人特定资格条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遴选申请人的省级公司的营业执照、省财政厅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格证明文件、财产保险或农业保险业务经营资质证书; (2)遴选申请人的省级分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遴选的授权文件; (3)遴选申请人具备专门农业保险部门和一定数量的专业农险人员,在资兴市有覆盖乡村的基层服务体系的证明材料; (4)遴选申请人无因农业保险业务违法违规在财政部门或监管部门处罚期内以及无因农业保险绩效考评取消财政补贴资格期内的承诺书。 ★说明:遴选申请单位按以上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如出现以下情况,均为无效申请人: ①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 ②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③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 ④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遴选响应单位公章的。 三、获取竞争性遴选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竞争性遴选文件售价 有意向的合格申请人可于2020年03月02日至2020年03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15:00至17:30(北京时间),由省公司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①省公司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或省公司负责人授权委托书②申请人提供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①带原件留原件,②带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第三条供应商资质要求中的所需要的资格证明材料到湖南金翔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资兴市晋宁路511-1号))购买遴选文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二套装订成册签署完整,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受理。此遴选文件每包售价人民币:5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 四、参与遴选截止时间、遴选时间及地点 1、提交遴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3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资兴市新星交易中心。超过截止时间的遴选将被拒绝。 2、遴选时间:2020年03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评审时可能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每个遴选单位仅委托一人参加遴选活动。 4、届时请申请人的省公司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到会,出示省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省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申请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遴选文件要求密封的遴选申请文件,遴选人或遴选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保证金金额和递交截止时间 1、遴选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 2、缴纳方式及递交截止时间:遴选保证金必须是从遴选申请人单位的账户转入遴选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遴选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遴选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遴选保证金无效。 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03月10日 17:00 时(北京时间) 保证金汇至:湖南金翔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82013400000755050 开户行:湖南资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开户银行代码:314563200019 未按时足额缴纳遴选保证金的,其遴选申请将被拒绝。 六、公告期限 1、本遴选公告在资兴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遴选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遴选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遴选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遴选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疑问及质疑 1、遴选申请单位对公开遴选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遴选人、遴选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遴选人、遴选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2、潜在遴选响应单位认为遴选文件或遴选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遴选文件之日或遴选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遴选人、遴选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遴选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遴 选 人:资兴市财政局 单位地址:湖南省资兴市唐洞新区阳安路198号。 联 系 人: 梁先生 段先生 联系电话:0735-3332585 代理机构名称:湖南金翔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资兴市晋宁路511-1号 联系人:周晶 联系电话:0735-33535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