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资兴市第二届优秀人才人选的通知

2020-09-04 08:00:00 来源:资兴市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市属事业各单位,规模以上有关企业: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大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各行各业优秀人才的激励,营造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和发挥全市各类优秀人才的创新活力和创造热情,根据《关于印发〈资兴市优秀人才评选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资办发〔2018〕1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二届优秀人才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资兴市工作年限满3年的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等各类优秀人才(其中柔性引进人才不受在资兴工作时间限制),均可以参加领军人才和优秀人才的评选;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纳入公务员序列管理的在职人员不参加评选。

二、推荐条件

(一)爱国敬业奉献。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业绩突出,在创新创业、专业技术突破、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等方面给资兴市带来明显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二)近两年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资兴市领军人才奖”: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者;获得部、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前4名或二等奖前2名完成者;获得郴州市科技进步一等奖、郴州市科技创新突出贡献奖或其他相当等级科技成果奖项的首席完成者。 

2.承担省级以上重点科技项目,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或高新技术企业创办中起主要作用者。

3.获得省级以上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一等奖前6名或二等奖前3名完成者;获得部(省)级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独立或主持完成郴州市级以上重点课题研究项目并取得突破性成果的主要完成者。

4.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或“省技术能手”称号,并在资兴生产实践中作出突出贡献者;在省级以上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并在技术革新改造中作出突出贡献者。

5.在农业、医药、工程与技术、人文与社会及其他领域运用国内先进水平的研究成果、科研攻关取得重大突破,或在资兴具有不可替代作用的人才。

(三)近两年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资兴市优秀人才奖”:

1.在资兴境内企业重大项目的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品种推广应用中,作出突出贡献,技术水平在省内处于领先地位的核心人员。

2.在决策科学化、管理现代化研究中,创新管理体制和运作方式,有效提升经济社会效益,树立具有本地特色影响力较广的品牌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其规模和业绩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者。

3.在农业、工业、服务业等生产一线和经济社会发展其他领域中,积极进行创造性劳动,技艺精湛,取得一定影响的创新成果和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

4.在教育、卫生、新闻、出版、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或其他专业领域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业绩,在资兴市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者。

三、推荐类别和推荐方式

(一)推荐类别

资兴市第二届优秀人才评选活动设“领军人才奖”“优秀人才奖”两类,如无符合条件者可空缺。

(二)推荐方式

市优秀人才奖人选推荐分为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个人申请可直接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优秀人才,申报人填报《资兴市第二届优秀人才奖个人自荐意见表》(附表2)。单位推荐由各乡镇(街道)推荐在本辖区工作的人选(含辖区内的企业、合作社等领域的优秀人才);各市直单位既可推荐本单位工作人员,也可在全市范围内推荐本系统、本行业的优秀人才,并填报《资兴市第二届优秀人才奖推荐表》(附表1)。推荐人、推荐单位和被推荐人要对推荐材料和相关证明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积极组织,广泛参与。各推荐单位要精心策划、认真实施,坚持宣传与推荐相结合,多措并举拓展参与途径,最大限度发动专业人才自荐、他荐并为优秀人才点赞支持。乡镇(街道)要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的企业、专业合作社等领域的宣传推荐工作。各市直单位要负责做好本系统、本行业的优秀人才的宣传推荐工作,如经济开发区要负责园区企业的各类优秀人才宣传推荐工作;市科工局要负责园区外企业的各类优秀人才宣传推荐工作;市民政局要负责社会组织中各类优秀人才宣传推荐工作。注重创新,因地制宜开展丰富多彩的评选活动,推动形成不拘一格、百花齐放的评选表彰工作新格局。

(二)填报规范,按时报送。各推荐单位要对照评选申报条件,按要求填报《资兴市第二届优秀人才推荐表》(见附件),如为个人推荐则要填报《资兴市第二届优秀人才奖个人自荐意见表》。推荐单位或被推荐人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另附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必须真实、具体、简明,一律用第三人称),评选资料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于2020年9月20日前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黄炼,联系电话:3329255,邮箱:zxrc111@163.com)。

 

附件:1.《资兴市第二届优秀人才奖推荐表》

      2.《资兴市第二届优秀人才奖个人自荐表》

      3.《资兴市第二届优秀人才奖推荐人选汇总表》

      附件1-3.docx

 

中共资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9月4日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