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医疗保障局关于拟定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的公示

2020-04-02 08:00:00 来源:东至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东至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规定》(东医保办【2020】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拟定为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名单见附件)的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0年4月3日至4月9日。在公示期内如对通过评估的慢性病定点药店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县医疗保障局反映(电话: 0566-2550008,0566-2550036;通讯地址:东至县文化大楼二楼;邮编:247200)。



东至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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