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贵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城镇规划管理处主任(副科级)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贵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城镇规划管理处主任1名(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公开选拔的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范围:全市范围内各级党政群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1、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建筑学、城乡规划、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7月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和“一票否决”情况的,在处分时限内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正常工作审计除外);
5、试用期、合同协议期限及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6、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池州日报、池州人才网、贵池区政府网、贵池先锋网等媒体上发布公开选拔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拔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27日—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工作由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填写《贵池区公开选拔报名登记表》,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签字同意后,携带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近期同底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到区委组织部6420会议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不少于5人方可进行公开选拔。
(三)笔试
笔试按照岗位特点,注重实绩能力,坚持干什么考什么。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成绩并列者共同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将通过贵池区政府网、贵池先锋网公布。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各按50%加权计算总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成绩并列者共同进入考察。考察对象名单将通过贵池区政府网、贵池先锋网公布。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负责。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将考察情况向区委组织部部务会议及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六)常委会票决
区委常委会根据考察情况和干部任用有关规定,对初步人选进行差额票决。
(七)公示
区委常委会决定拟任人选后,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发现有问题影响任职的,报经区委常委会复议后取消任职资格;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八)任用
对任职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政治、经济等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 四、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贵池区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在公开选拔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监督电话:0566-12380-1。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贵池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66-2026459。 附:贵池区公开选拔报名登记表 贵池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