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书面情况反映的公告相关新闻

2019-10-20 08:54:00 来源:青阳县人民政府 作者:县司法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工作安排,市委依法治市委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第二督察组将于10月21日在青阳县开展督察工作。现向社会广泛受理反映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类执法司法问题,问题以书面形式递交至青阳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青阳县司法局)。地址:青山新城东区2号楼青阳县司法局,联系方式:0566-5021676。受理时间截至10月22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市委依法治市办

2019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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