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出人员健康申报证明服务的通告

2020-02-22 08:20:10 来源:微信公众平台 作者:青阳县人民政府发布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方便我县外出人员顺利返岗、健康出行,经研究,实行免费为外出人员提供健康申报证明服务的临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服务对象和内容 
(一)服务对象:在全县范围内居住 14 天以上且接受当地 村(社区)健康管理,需要跨县域流动的人员。
(二)服务内容: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标准,为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出具《青阳县外出人员健康申报证明》。
(三)服务机构:申报人员居住地村卫生室(或个体诊所)、村(居)委会、乡(镇)卫生院。
二、办理流程 
(一)外出人员向所在村(居)委会申领或通过网络下载填写《青阳县外出人员健康申报证明》(附件1),经所在地村卫生室(或个人诊所)健康体检后,并报村(居)委会审核。 
(二)村(居)委会对申报信息核对无误、体检无异常的申报证明签字、盖章后,报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审核确认。 
(三)乡镇卫生院为审核通过的人员办理健康证明,并做好登记工作(附件 2)。对于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要会同所在村(社区)委会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三、职责分工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细化职责分工,有序开展工作。县卫健委要指定服务机构、统筹调配医务人员,保障服务机构口罩、消杀等防护物品需要。各乡镇负责组织服务对象到现场有序候检,做好防护措施。各乡镇要加强统筹,组织村(居)委会将健康证明服务申报事宜通过多种有效方式告知外出人员。
四、实施时间
自即日起开始办理,至新冠肺炎疫情解除为止。

 

附件(点击“阅读原文”进行下载)
1.青阳县外出人员健康申报证明 
2.青阳XX乡(镇)外出人员健康申报证明办理登记表

 

青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21日

主办 |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 | 青阳县电子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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