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楚雄市城市公交票价调整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2020-03-27 15:34:00 来源:楚雄市人民政府 作者:市交运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和楚雄市城市公交票价调整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要求,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0年4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30

(二)地点:楚雄市交通运输局五楼会议室(楚雄市云荷路)

二、调价听证方案要点

(一)票价调整范围和标准

1.城区公交

将1路、2路、3路、4路、5路、6路、7路、8路、9路、10路、11路、12路、13路、14路、15路、16路、17路等城区公交线路票价由投币1元/人•次调整为投币2元/人•次。

2.城乡公交

(1)将楚雄至东华、苍岭、石涧3条城乡公交线路票价由投币2元/人•次调整为投币3元/人•次。

(2)将楚雄至子午、云龙、五本3条城乡公交线路票价票价由投币3元/人•次调整为投币4元/人•次。

3.今后新增城区公交线路票价按本方案2元/人•次标准执行;新增城乡公交参照本方案以10公里以内2元/人•次、11-20公里3元/人•次、21-30公里4元/人•次的标准执行。

(二)完善相关优惠政策

城区公交票价执行通用卡(成人卡)刷卡9折收费;学生卡刷卡7折收费;对60岁(含)以上老年人、现役军人持优待卡,残疾人(残疾军人)持阳光卡实行免费乘车;对身高不足1.2米的儿童实行免费乘车。

三、听证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张  健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二)听证人

侯  荣  楚雄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林  江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黄朝有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价费科工作人员

(三)听证监察人

莫水强    楚雄市司法局依法管理与依法行政科科长

王雁姣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和议案科科长

(四)听证代表(22名)

1.消费者代表(9名)

刘顺才、普廷会、马铃惠、杨月婷、黄微、许平、陈田洪、苏海燕、尹辅龙

2.经营者代表(2名)

李石乔    楚雄太阳女交通旅游集团董事长、总经理

张  云    楚雄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

3.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名)

周晓东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运输科科长

王建国    云南省权务律师事务所律师

4.市人大代表(1名)

王思泉    楚雄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工作委员会主任

5.市政协委员(1名)

李存贵    楚雄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6.政府相关部门(7名)

陈  艳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科科长

孔成光   楚雄市总工会副主席

潘涧明   楚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

谢  贵   楚雄市财政局副局长

施  伟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  晨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容市貌科科长

张丽香   楚雄市鹿城镇东兴社区居委会主任

(五)听证记录人

王丽华    楚雄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科长

王柯予    楚雄市交通运政管理所工作人员

(六)旁听人员4名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听证会听证代表及其他参会人员提前做好准备,按时参会,于2020年4月21日下午14:15前到楚雄市交通运输局签到。

(二)市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特此公告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楚雄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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