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3日勤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了农民工朱某某因公死亡赔偿的纠纷,朱某某家属获得百万赔偿。
朱某某(男,51岁)一个淳朴的农民,12年前远在四川的他带着年仅12岁的儿子来到禄丰县勤丰镇与现任妻子二次组合家庭,现任妻子的前夫因在一次交通事故中死亡,也留下一女一男两个年幼的子女。为减轻家庭负担,朱某某就近选择一家在本镇经济效益较好的公司务工。随着时间的推移,一晃十多年过去了,子女虽已成年但没有稳定的职业,全家就靠朱某某的务工收入来维持一家人的生计。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已在公司连续务工八年的朱某某,9月1日23时许正在公司车间上夜班因意外事故的发生,导致朱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当地公安派出所接警调查后排除他杀)。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与公司方因朱某某的死亡赔偿引发纠纷。 勤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纠纷后,及时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员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说理释法,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死者家属获得了106万元的赔偿,一场因公死亡的赔偿纠纷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花之金 李长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