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和管护工作健康发展,到2020年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营运好”农村公路的总目标,决定成立“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赖有常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王景飚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王 炜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魏朝凡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普晓东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何光明 县发改局局长
卓思林 县财政局局长
艾元福 县住建局局长
王玉员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杨绣宏 县农业局局长
刘 诚 县林业局局长
彭兴良 县环保局局长
杨朝生 县安监局局长
丁开益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刘家龙 县经信局局长
杨成芳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普 华 县供销社主任
杨 福 县水务局副局长
刘 荣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李忠兴 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段长
刘建周 县邮政分公司经理
杞春寿 牟定公路分局局长
王 华 共和镇人民政府镇长
普向飞 新桥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良先 江坡镇人民政府镇长
董 兵 凤屯镇人民政府镇长
邓示锦 安乐乡人民政府乡长
徐承文 戌街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光彪 蟠猫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普晓东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林森、李忠兴同志兼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县交通运输局:履行县“四好农村路”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协调县级有关部门做好“四好农村路”办公室有关工作。负责并协调部门、乡镇加强农村公路的硬化美化,做好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维修、水毁修复以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开展农村公路治超;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协调相关部门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城乡结合部等重点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集中整治。
(二)县发改局:负责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批准立项。
(三)县交警大队:负责打击涉嫌公路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公路行车秩序管理,重点整治超载、超速、逆行、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查处车窗抛物和货运车辆抛、洒、滴、漏等行为。
(四)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开展。
(五)县国土局:负责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建设的监督,加大对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严格控制公路两侧建设和村民建房的用地审批,对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擅自挖沙取石采矿行为进行查处,组织对已关闭矿山形成的高陡边坡、裸露山地进行恢复治理。
(六)县水务局:负责加强对公路沿线灌排体系建设,提高公路两侧区域的防洪灌溉能力;鼓励对公路沿线山塘水库进行生态修复;协助做好公路沿线绿化带灌溉水源的保障。
(七)县环保局:负责加强对公路沿线环境保护工作,对于公路改扩建、沿线环境整治和隐患治理等建设项目开设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流程。
(八)县林业局:负责加强日常巡查;严格公路两旁林地管理,对乱砍滥伐林木、未批先占林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督促、指导各绿化主体责任单位对公路沿线绿化进行查漏补缺,宜种尽种,提高绿化体量和绿化效果,达到美化和景观化的要求。
(九)县住建局:负责加强途经城乡规划区段公路两旁规划建设管理,对于公路改扩建、沿线环境整治和隐患治理等建设项目开设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流程。
(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统一设计、规范设置公路旅游标识标牌;结合实际在公路沿线设置旅游服务设施及旅游景点的规划和建设;结合农村客运服务与生态旅游,将客运站点向生态旅游景点延伸,带动人流聚集,促进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农村新业态发展。
(十一)县安监局:负责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安全运行(包括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安全营运进行监督管理。
(十二)县农业局:负责紧密结合农村客运服务与生态旅游, 将客运站点向生态旅游景点延伸,带动人流聚集,促进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农村新业态发展。
(十三)县供销社:负责配合交通运输部门构建“一点多能、一网多用、深度融合”的农村物流发展格局,推进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建设,因地制宜,依托客货运输场站、商贸批发市场、建制村农家店等建立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站点,构建多样化、专业化、广覆盖的货运网络,推动土特产分散收货、大宗货物集约高效运输,降低物流成本,支撑和引导农、林、牧、矿等产业发展,着力解决“最后一公里”瓶颈问题。
(十四)县经信局:负责电信、移动、联通、电力等部门规范设置公路沿线杆线;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事先报公路管理部门审批,按规定批准后实施。新增管线一律由一家单位统一承建、统一管理,实现资源共享,避免出现多家单位反复开挖现象。
(十五)县邮政分公司:负责辖区内邮政快递企业加快推进“快递下乡”工程,推广货运班线、客运班车代运邮件等农村物流组织模式,支持流通企业将业务延伸至农村,推动面向农村的末端网络运营模式,发挥寄递渠道优势,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农资、消费品下乡双向流通,推动精准扶贫和农民增收。
(十六)牟定公路分局:负责元双公路的管理养护,积极支持配合县内重特大农村公路应急抢险及保通工作。
(十七)县地方公路管理段:负责县级公路管理养护,完善交通标志标牌,抓好重特大农村公路应急抢险及保通工作。
(十八)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镇辖区村、组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完善交通标志标牌,抓好辖区农村公路应急抢险及保通工作。
今后,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县人民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牟定县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