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牟定县2019年 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 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9-04-05 00:00:00 来源:牟定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牟定县2019

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牟定县2019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329

(此件公开发布)

牟定县20198项民生工程和

10件惠民实事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以及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州委九届四次全会、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和县“两会”精神,扎实推进“810”民生工作,精心办好民生实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公共服务领域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做好社会保障各项工作,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实施8项民生工程

1.公共文化服务提升工程

1)持续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建设工作,巩固提升创建成果,继续加强基层文化阵地建设、管理和利用,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实施图书馆、文化馆的总分馆制建设。

2)实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性保护项目2个,按照州级目标任务要求完成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现象化、互动化平台建设。实施省级2019年民族文化补助项目,重点做好普及推广左脚舞民族课间操、左脚舞歌舞乐资料收集及精品音像作品的出版发行等工作。

3)着力打响左脚舞文化品牌,筹办好“左脚舞文化节”,参加楚雄州2019年新剧(节目)展演;组织深入乡村开展文化惠民下乡演出80场;积极开展书画、摄影等群众性公共文化活动。

(牵头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民宗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妇联,7乡镇人民政府)

2.城乡居民增收工程

1)增加城镇居民收入

①抓好就业创业工作。全面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加大创业创新扶持力度,不断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城镇居民就业创业促增收。

②提高社会保障待遇。认真落实国家、省、州关于提高社会保障待遇的各项政策措施。

③完善工资正常合理增长机制。按照国家、省、州政策要求,及时调整、规范工资收入分配秩序。

(牵头部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国家统计局牟定调查队、县发展改革局、县民政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7乡镇人民政府)

2)增加农村居民收入

①深入推进农村劳动力培训及转移就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强力推进技能扶贫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两个专项行动”,深化扶贫劳务协作,确保贫困劳动力100%参加培训,转移就业率达50%以上。全县力争培训农村劳动力10000人次,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1800人,其中,培训贫困劳动力1500人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700人。鼓励和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落实创业扶持政策,以创业带动贫困人口就业。大力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针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有一定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采取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等多种形式安排其就业,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实施技能脱贫千校行动,引导和组织贫困家庭子女到技工院校就读。(牵头部门: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供销社、县民政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县科协、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县残联等部门,7乡镇人民政府)

②从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等产业发展入手,增加农村居民经营性收入。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36.5万亩左右;水稻播种面积稳定在9万亩左右;经济作物播种面积稳定在24万亩左右;加快蔬菜、优质水果、油菜、魔芋、中药材种植、花卉、人工食用菌等特色经济作物产业发展,发展蔬菜10万亩,优质水果4.5万亩,油菜5.5万亩,人工食用菌6.7万平方米,中药材0.42万亩,花卉0.28万亩。稳定烤烟种植面积,提高烟叶质量。积极推行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实现肉产量2.5万吨。发展淡水养殖1万亩。新增认定州级以上龙头企业3户,发展家庭农场2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0个,发展种植大户200户,养殖大户100户。(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县财政局、县烟草公司,7乡镇人民政府)

③全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履行好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突出问题导向,加大矛盾隐患化解力度,确保欠薪隐患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强化日常督促检查,确保企业工资支付主体责任落实;按照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牵头部门: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7乡镇人民政府)

{C}3.{C}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1)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省、州有关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要求,合理设计德育内容、途径和方法;按照《楚雄州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评价方案(试行)》,利用云计算、大数据对中小学教学质量进行详细的动态监测;贯彻《牟定县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定期组织开展县级中小学各类体育赛事,积极打造牟定体育品牌;加强和改进美育工作,将美育教学贯穿学校教育的全过程;制定《牟定县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劳动教育的意见》,深入开展劳动教育。(牵头部门: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7乡镇人民政府)

2)注重学前教育提质增量。继续推进“一村一幼”和“一乡一公办、一县一示范”建设。2019年秋季学期将戌街中心幼儿园、凤屯中心幼儿园由民办园性质转办为公办园;加快推进公民办幼儿园晋级升等,县幼儿园申报晋升一级一等幼儿园,江坡中心幼儿园、共和镇中心幼儿园申报一级幼儿园。继续推进课程游戏化建设,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制定《牟定县普惠性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开展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工作,做好公办幼儿园行政许可申报审批工作,确保全县学前3年儿童毛入园率达到88%以上。(牵头部门: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民政局,7乡镇人民政府)

3)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入推进牟定县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体系建设,对全县41所义务教育学校进行“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督导评估,巩固提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水平。完善入学制度,健全随迁子女就学机制,化解择校热难题。加快推进茅阳一小、天台中心小学、青龙中学等改扩建项目,实验小学招生办学,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按照既定的时间表、路线图做好消除大班额工作,做到只减不增。深入推进“县管校聘”教师管理制度,加强教师交流轮岗,整合师资力量,化解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牵头部门: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7乡镇人民政府)

4)推动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围绕合作办学目标,依托华中师范大学及附属中学的优质教育资源,促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制定新高考改革实施方案,完成州安排的高考改革试点任务,为新高考的实施创造条件。积极推进华中师范大学牟定附属中学创建云南省一级三等学校,提升高中办学水平。进一步整合办学资源,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现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7%以上。优化和完善高中学校管理,认真落实全员聘任,发挥高中教育质量绩效杠杆作用,激发学校和教师的创新活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2019年,高考600分以上考生5人以上,一本上线30人以上,本科上线332人以上,上线率达100%。(牵头部门: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5)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进县职业教育中心搬迁建设工作,进一步扩大优质办学资源,优化专业设置,拓展职业教育发展空间,激发办学活力,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构建现代化职业教育体系。继续加强与楚雄技师学院联合办学,强化学前教育、旅游服务与管理、电子商务和数控加工四个专业建设,大力推行“知识+技能”的职业教育培养模式。继续推进与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教育集团在“双师型”教师培养、职业教育管理干部等方面的合作,实施好年度合作项目。切实加强中职教育招生,确保完成年度中职招生任务。落实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推进职业教育扶贫工作。(牵头部门: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扶贫办,7乡镇人民政府)

4.就业创业促进工程

1)以创业带动就业,持续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发展创业载体,加快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平台建设,鼓励支持各类群体创业。全县通过“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367人自主创业。

2)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和到基层就业,稳妥安置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促进分流职工转岗就业创业,拓展就业渠道,兜牢民生底线。全县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30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800人。

3)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为城乡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完善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确保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至少1人稳定就业。

4)强化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服务。着力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大力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促进城乡劳动者公平就业。

(牵头部门: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人行牟定县支行、农行牟定县分行、县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牟定县分行,7乡镇人民政府)

5.社保扩面提标工程

1)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引导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不断扩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确保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按政策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3.1万人。

2)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在巩固现有医疗保险参保总量的基础上,继续做好城镇就业群体、农民工、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大中专院校学生参保扩面工作,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9.2万人。

3)推进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巩固工伤保险按项目参保及工作成果,加强政策宣传,优化参保缴费服务,确保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利建设等企业相对固定职工工伤保险应保尽保。积极推进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相对固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

4)推进失业保险参保扩面。按照中央和省、州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失业保险阶段性降低缴费费率和支持企业稳定发展政策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稳定企业生产经营。积极引导符合政策规定条件行业和单位人员参加失业保险。

5)推进生育保险参保扩面。做好政策宣传,引导符合条件的单位职工参加生育保险,保障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权益。

(牵头部门:县人社局、县医疗保障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总工会,7乡镇人民政府)

6.健康牟定建设工程

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县域内就诊率达90%。全面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提高医院运行效率。2家县级公立医院贯彻执行州级价格调整方案。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支付方式改革的基础上,实行“县域内同级别(医院)、同病种、同费用”支付模式,执行全州一级、二级医院的分组及支付标准。深化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继续巩固和完善药品采购“两票制”。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定出台《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医疗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

2)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继续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持续开展预约诊疗制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远程医疗制度、临床路径管理制度、急诊急救服务体系,巩固提升县人民医院提质达标创建成果,实施好1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儿科建设项目;改善医疗条件,建成县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加快县医院补短板项目建设,启动县中医医院补短板项目;在县人民医院建设1个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1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确保胸痛中心年内通过省级评估验收;分别在安乐中心卫生院和江坡镇卫生院建设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提升乡村卫生人员学历。全县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80%以上;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全县自愿无偿献血28.6万毫升以上。(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7乡镇人民政府)

3)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全县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省州平均水平以下;100%的医疗机构开展18岁以上人群首诊测量血压工作,实行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登记报告制度,规范管理率达到70%以上;申报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启动国家卫生县城申报创建工作,省级卫生乡镇覆盖率达到71.4%;救治救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840例以上。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全县艾滋病疫情继续控制在低度流行区;完成艾滋病监测检测7万人次、新增艾滋病抗病毒治疗任务15例,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比例达85%、有效率达90%。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5%7乡镇全面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和“三减三健”专项行动。(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7乡镇人民政府)

4)提升中彝医药服务能力。巩固提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果,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医药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继续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全面推广基层中彝医药服务能力提升“1155”培训工程,10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中彝医馆,能提供中彝医药服务及12类以上常用的适宜技术服务;9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彝医药服务及5类以上常用的适宜技术服务。基层中彝医药门诊服务量占基层总门诊服务量的30%。(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人社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7乡镇人民政府)

5)促进大健康产业提质增效

①全力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制定出台《牟定县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力争年内建成1所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中心;推进“云药之乡”和“滇中药谷”建设,加快推进中彝药材无公害规范种植,设立中彝药资源保护区,建设药用植物园和濒危稀缺、名贵、道地中彝药材种植(养殖)基地;加快推进化佛山—庆丰湖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打造康养休闲度假目的地;全县医疗卫生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0%。(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大健康产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7乡镇人民政府)。

②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推动资源优势互补,按照就近就便、互惠互利原则以及老年人医疗康复的实际需求,结合我县实际,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政府办养老服务机构对接,所有养老机构与属地医疗机构100%签订长期合作协议,为养老机构老年人提供健康养老指导、基本公共卫生等服务。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先政策,在挂号、就诊、收费、取药、住院等窗口明显位置,辖区内所有(含民营)医疗机构为60岁以上老年人开通就医“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就医便利。年内争取采用招商引资的方式引进一家企业,在牟定县社会福利中心建成一所医养结合机构。(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民政局,7乡镇人民政府)

{C}(6){C}全力实施健康扶贫攻坚行动。认真实施《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落实好《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扶贫办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云医保〔201818号)精神,加大医疗救助力度,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确保年度救助限额内农村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对特殊困难的进一步加大倾斜救助力度。(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医疗保障局、县民政局,7乡镇人民政府)

7.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程。完成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验收,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七进”活动,巩固创建成果,启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促进示范区建设实体化、工程化、项目化。实施凤屯镇腊湾村委会村委会咀子村、蟠猫乡双龙村委会孟家湾村等5个省、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牵头部门:县民宗局;责任单位:7乡镇人民政府)

8.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工程

1)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养老方式,推动养老事业多元化、多样化发展,让全县老年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加快推进县社会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年内投入使用。

2)实施农村敬老院项目3个。包括戌街乡敬老院、安乐乡敬老院、共和青龙敬老院,年内建成投入使用。

3)新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项目3个,改扩建项目1个。包括新建安乐乡直苴村委会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戌街乡铁厂村委会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江坡镇江坡村委会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安乐乡新田村委会老年文化活动室改扩建项目。

(牵头部门: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共和镇、江坡镇、安乐乡、戌街乡人民政府)

(二)实施10件惠民实事

1.建设“美丽县城”和特色小镇。积极争取“美丽县城”创建工作,围绕“干净、宜居、特色”三大要素,重点在现有建成区的基础上进行改造提升,打造形成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生态优美、宜居宜业的“美丽县城”。加快特色小镇创建工作,全面推进牟定彝和园左脚舞风情小镇、牟定茅州古镇文化旅游小镇创建州级特色小镇。(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共和镇人民政府)

2.农村危房改造“清零”行动。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中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全力做好2017-2018年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和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立卷归档等扫尾工作;锁定动态管理新增4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确保20196月底前动态新增的4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于9月底前“清零”;年底前完成查缺补漏工作。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1848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的实施意见》(楚政办发〔201816号)要求,精准认定自身有改造能力但不得列为扶持改造对象的5种类型危房户(有安全住房、门面房及其他经营性用房;常年外出务工或经商、农村住房虽为危房、但自身有能力改造而不自己改造的;有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购买了价格3万元以上机动车的;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公司、企业并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做好政策宣传工作,调动危房户的积极性,采取投工投劳和群众互助等方式自行改造危房,提高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牵头部门: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县扶贫办、县民宗局、县民政局、县残联,7乡镇人民政府)

3.巩固农村饮水安全行动。围绕“水源保护、水量保证、水质合格、管理保障”目标,根据州级“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及2016年—2018年实际完成情况,结合我县“十三五”规划,2019年计划投资657万元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戌街乡老纳、水桥2个村委会氟超标水改工程,巩固提升4376人农村人口饮水安全。(牵头部门: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戌街乡人民政府)

4.“四好农村路”建设行动。“建好”农村公路:全县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126公里,对行车隐患路段实施274公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窄路加宽20公里,计划对2座危桥进行加固改造;“管好”农村公路:乡镇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农村公路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爱路护路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路长制”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公路路政案件立案率100%、查处率95%以上;“护好”农村公路:全面落实“政府主导,分级管理,县为主体”的农村公路养护体制,进一步强化乡镇人民政府在农村公路养护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库内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养护大中修工程当年完工、合格率100%;“运营好”农村公路: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率达100%,通邮率达100%(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扶贫办、县交警大队、县应急管理局,7乡镇人民政府)

5.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补助政策“全覆盖”。认真落实好义务教育学校“两免一补”和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政策,2019年投入资金1208.7万元,免除15985名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投入资金202.2万元,免费为15985名学生提供教科书;投入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1122.45万元,补助学生9872人;投入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1056.56万元,补助学生13207人。(牵头部门: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7乡镇人民政府)

6.实施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全县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7/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7‰以内;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5%以上;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65%以上;适龄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95%以上;“两癌”筛查率达40%以上;农村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达80%以上;农村妇女免费补服叶酸覆盖率达90%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80%以上、听力筛查率达75%以上;“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营养包发放率达到80%以上。扎实推进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等级创建评审工作。加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县人民医院儿科、产科能力建设,公立综合医院儿科、产科病床达到医院病床总数的7.5%以上。(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7乡镇人民政府)

7.全民健身惠民行动。争取实施一批农村文体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开展牟定县体育公园建设项目、牟定县健身步道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启动牟定县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项目、牟定县公共体育场田径跑道和足球场建设项目及牟定县共和镇足球场建设项目建设。举办好牟定县全民健身运动会暨第48届冬季篮球锦标赛、三人篮球赛、2019年“七彩云南”大众篮球争霸赛牟定赛区比赛;开展职工体育赛事活动、“第十一个全民健身日”活动;参加楚雄州第十届运动会。在县级有关单位及乡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监测人数达500人次。(牵头部门: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7乡镇人民政府)

8.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行动。进一步整合123151233112365举报投诉平台及全国12315互联网投诉平台和“一部手机游云南”投诉举报平台建设,优化服务质量,提高投诉受理处理效率,投诉办结率达95%以上。扎实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店创建工作,建立完善消费维权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畅通消费争议诉求和解决渠道。推进“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进“商场、超市、市场、企业、景区、农村”六进活动,不断向基层和新领域延伸,扩大消费者网络覆盖面,教育引导广大消费者提高识别假冒伪劣商品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营造绿色健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县农业农村局,7乡镇人民政府)

9.一部手机办事通。加强政策宣传,指导企业、群众注册使用“一部手机办事通”,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手机办理,在全力配合省级年内统筹上线500个政务服务事项的基础上,结合牟定实际,进一步梳理县级涉及民生的高频服务事项接入办事通平台,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实现“掌上办”“指尖办”。(牵头部门: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 7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县级公共企事业单位)

10.公共法律服务惠民行动。建立县乡村三级标准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推广“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云南法网”和“12348手机APP”的普及和运用,实施“一网一平台”工程,建立完备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成7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9个村(居)委会公共法律服务站的规范化建设;组织27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宣传60场次;办理诉讼代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证明等法律服务650件,解答法律咨询3000人次;实施“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程,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放宽条件,降低门槛,扩大援助面,力争“应援尽援、依法施援”,对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100%回应,对困难弱势群众100%提供法律援助;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矛盾纠纷调处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牵头部门:县司法局;责任单位:7乡镇人民政府)

二、工作步骤

(一)任务分解阶段(20193月底前)。各牵头部门对照2019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工作方案,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将目标任务分解下达至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进一步细化责任,确保目标任务和责任分解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3月至12月)。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和有关要求,排出工作时间表、工作进度表,采取有力措施,逐项对照抓好落实,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三)检查考核阶段(201912月至20201月)。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围绕全年完成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工作落实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及时向牵头部门报送工作完成情况,牵头部门要对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各项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形成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报县政府办公室。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2019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工作顺利推进,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副县长李翠萍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民宗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医疗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水务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县扶贫办、县交警大队、县地震局、县残联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抓好2019年“810”民生工作实施。县级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推进实施工作小组,负责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实施2019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县级各牵头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县级有关牵头部门要将工作方案中未作分解的指标任务进一步细化,以文件或签订目标责任书等方式及时分解下达到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涉及的乡镇和部门要根据具体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提出推进工作具体办法、进度安排和时限要求,确保任务落实到单位、到人,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分解下达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强化协同配合。县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统筹抓好分工范围内工作任务的落实。牵头部门要主动加强与责任单位的沟通协调,责任单位要勇于担责,形成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工作合力,确保民生工作顺利推进。牵头部门、责任单位要定期分析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不允许不解决不推进又不报告的情况发生。

(四)严格督查考核。各牵头部门必须每月对工作推进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存在困难问题等进行分析研判,并将工作推进情况按督查要求报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视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督查,督查结果作为乡镇和县级责任部门落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的重要考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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